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购房合同中常见的违约现象有哪些

购房合同中常见的违约现象有哪些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购房合同中常见的违约现象包括:

1、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房或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付款;

2、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按未付购房款总额计算;

3、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在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评估的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