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该罪的主要思想是侵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税款流失,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虚开增值税支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都具有牟利的目的。根据《刑法》第205条和第212条的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
法律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又导致税款的流失。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支票的行为;所谓虚开有两层含义:第一,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无中生有,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第二,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随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款。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构成虚开。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都具有牟利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205条的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构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12条的规定,犯本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拓展延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他人为自己提供货物、劳务、服务,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严重侵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对行为者的处罚极其严厉。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而言,如果虚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其他严重情节,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虚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其他严重情节,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刑法》还规定,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具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情形,并具有第一款第五项情形,即因虚开税款给国家税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构成特别严重情节,不具有第一款第五项情形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总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对行为者的处罚极其严厉。对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惩。
结语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其客体为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税款的流失。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虚开增值税支票的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构成虚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故意,一般都具有牟利的目的。根据《刑法》第205条和第212条的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