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续签。但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合同不续约不需要提前告知,但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书面通知的时间要求。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不续约不需要提前告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不续约需要提前多久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约。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约申请,则视为用人单位不再续约。因此,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不续约需要提前三十日告知。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续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用人单位也不需提前告知。然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原句的意思并未发生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