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级工会和站支部领导下主持工会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
2.根据工会章程,负责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总结汇报工作。
3.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围绕救助管理站中心工作,制订工作计划,配合站支部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4.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搞好分工协作,同心协力开展工作。
5.完成上级工会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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