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第二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本条令没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按照有关条令、条例和战区、军兵种制定的规章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第二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 第二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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