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咨询与劳动仲裁有关的问题,但是律师不能替代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在依法会见当事人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不能代替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司法、公证等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公正、独立地处理劳动争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根据法律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独立、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