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延期维权是如何的

房屋延期维权是如何的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房屋延期维权:购房者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