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房子拍卖不掉可以:
1.第一次流拍:可以按流拍价接收标的物,实行以物抵债;
2,第二次流拍:可以按第二次拍卖后的流拍价,接收标的物抵债;
3.可以按流拍价接收不动产标的物抵债。
不同意接收不动产的,自拍卖终结后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60日没卖出去,应当将不动产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查封或扣押。
法院拍卖房子流程为:
1、评估价格。
2、作出拍卖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如果法院在拍卖房产过程中连续三次流拍,将依法采取变卖程序处理该房产,以实现财产的变现。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