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遵守自愿、公平、信用原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租用财产:甲方将座落于 出租给乙方作短期经营使用。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期限:租金及租金交纳期限: 月租金合计 元整,另付押金 元整。店租到期后,甲方必须退回乙方押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店面和设备,不得随意破坏该店面原有的建筑结构,正常的装修需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五、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当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实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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