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招标人)
我公司(原厂商名称)是根据(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原厂制造商,主营业地点设在(地址),兹指定和任命根据(合格货源国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公司地址) 的 (代理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第号(明确分标编号及包号)项目(明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明确产品名称、型号)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兹授予(代理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代理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公司保证(代理公司名称)为我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本子包/包投标的同一型号设备的唯一代理商,并承担有关投标产品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等属于原厂商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
我公司保证对本次投标行为和中标后的合同履行与(代理公司名称)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于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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