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我在20xx—20xx年度,经本人申请,持民政部门开据的贫困证明,与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东北师范大学签订了三方《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20xx—20xx年度,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没有得到缓解,需要继续贷款。特向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提出续贷申请。
在此,本人保证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如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有变化及时与银行或学校联系等借款人应尽的义务。并保证以下所填写内容属实、无误。
续贷申请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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