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乙方应按与建设单位工程决算总额的0。6%缴纳管理费于甲方。由甲方按其相应比例(0.6%)在建设单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终管理费结算经双方核实后一次付清。
2、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项目部运作,包括项目部组建、劳务分包、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承建过程中资质论证和税金缴纳等,甲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配合及指导、监督。如在工程进行中发生损害甲方信誉和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协作。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乙方督促建设方工程款及时到位支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后应在两天之内支付给乙方,不能影响乙方工程进度,如延误一天按此次工程款的5%支付利息。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