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__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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