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乙方的线路营运车辆,接送两校教师上下班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19座的面包车1辆,允许载人数为19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发车时间:
早晨:7:00阅海万家A区东门口
下午:4:40通南分校门口
三、乘车路线及乘车教师:
阅海万家A区东门口(唐小2位教师:张新丽 杨丽华)→景墨家园南门口(南小1位教师:马少民; 司小2位教师:马剑虹 步珊珊 ) → 北京路柏悦酒店南公交站(司小1位教师:王淑红 南小1位教师:苏芳芳 范春玲 )→北京路积翠园公交站台(司小张学梅 )→丽景街锦江之星酒店门口(司小2位教师任金凤 杨燕彬)→新华东街站台(南校4位教师马慧娟 马琳 王艳珠 安顺平)→新华东街丽水家园站台(南小1位教师刘瑞凤 司小1位教师杨丽华)→石油城路口(南小1位教师闫宏伟)→三小司家桥分校→唐徕小学通南分校。另外两校各有1位走教教师每周周四临时乘车:(唐小马亮 回三杨海月或杨惠萍)
四、包车费用:
每天300元,总费用按每月乘车天数计算,每月月底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费用。唐小与回三各承担一半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权利义务:
1、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
2、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3、乙方驾驶员必须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一定的职业道德。
4、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教师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12月1日起生效,至20xx年11月31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2份(唐小1份,回三1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唐徕小学通南分校 三小司家桥分校 (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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