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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户的基础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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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户的基础解释是: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名隶乐籍,户称“乐户”。后来也用来称“妓院。

乐户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汉语大词典    【点此查看乐户详细内容】

(1).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名隶乐籍,户称“乐户”。其社会地位低贱。《魏书·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隋书·裴蕴传》:“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元关汉卿《金线池》第三折:“贤弟不知,乐户们一经责罚过了,便是受罪之人,做不得大人妻妾。”鲁迅《准风月谈·我谈“堕民”》:“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也说不定。”(2).旧时妓院的别称。《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径载到武昌府,转卖与乐户王家。那乐户家里先有三四个粉头,一个个打扮的乔乔画画,傅粉涂脂,倚门卖俏。”《醒世姻缘传》第十三回:“珍哥年一十九岁……卖与不在官乐户施良为娼。”(3).指民间乐手。清袁枚《续新齐谐·喜婆》:“越郡城有惰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民间婚嫁,则其男歌唱,其妇扶持新娘。”

二、国语辞典

在官府注册,并编上名籍的妓女户。《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后为一般妓院的泛称。《金瓶梅.第一回》:「玉莲亦年方二八,乃是乐户人家女子,生得白净。」乐户[lèhù]⒈在官府注册,并编上名籍的妓女户。后为一般妓院的泛称。引《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金瓶梅·第一回》:「玉莲亦年方二八,乃是乐户人家女子,生得白净。」乐户[yuèhù]⒈古时罪人的妻女或犯罪的妇女,没收入官为官妓,隶属乐部,从事弹奏演唱,称为「乐户」。后泛指供奉皇室音乐的人家。引《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隋书·卷六七·裴蕴传》:「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⒉妓院。引《喻世明言·卷一七·单符郎全州佳偶》:「春娘年十二岁,为乱兵所掠,转卖在全州乐户杨家,得钱十七千而去。」《醒世恒言·卷三六·蔡瑞虹忍辱报仇》:「径载到武昌府,转卖与乐户王家。」

三、辞典修订版

古时罪人的妻女或犯罪的妇女,没收入官为官妓,隶属乐部,从事弹奏演唱,称为「乐户」。《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后泛指供奉皇室音乐的人家。《隋书.卷六七.裴蕴传》:「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妓院。《喻世明言.卷一七.单符郎全州佳偶》:「春娘年十二岁,为乱兵所掠,转卖在全州乐户杨家,得钱十七千而去。」《醒世恒言.卷三六.蔡瑞虹忍辱报仇》:「径载到武昌府,转卖与乐户王家。」

四、其他释义

1.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名隶乐籍,户称'乐户'。其社会地位低贱。2.旧时妓院的别称。3.指民间乐手。

五、关于乐户的词语

暴发户  破落户  傍人门户  家传户诵  家见户说  灭门绝户  

六、关于乐户的造句

1、他们的身份不同,但主体是乐户,其身份以官奴婢和官户为主。

2、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乐户的考证,论及乐户在历代的发展及对音乐的贡献。

3、其四,由于在京师和王府提供服务的乐户可获得免费衣食,尤其是在京师服役的乐户赶上节日还可能得到皇帝的赏赐,因此他们的生活状况得到较多的保障。

4、北魏出现的乐户主要来源于罪犯配没和战争中的俘虏,他们的地位低于百姓。

5、乐户是中国古代专门从事音乐歌舞的一个群体。

6、而相比之下,地方上乐户的经济状况就差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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