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我局收到关于在盐都区潘黄街道新民村新民小区居民来电,反映小区内有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希望请有关部门救助。我局高度重视,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当事人颜女士取得联系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发现是一只中国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学名:Falcotinnunculus),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综合研判受伤情况后,我局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将受伤红隼送往盐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
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野生动物与湿地保护宣传月并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3月22日)、地球日(4月22日)、生物多样性日(5月22日)、环境日(6月5日)等生态保护主题日和“爱鸟周”(4月20日左右),围绕“爱护野生动物,共享和谐自然”主题,多措并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布野生动物救助电话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举报电话,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科学知识,努力营造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浓烈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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