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区环保局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积极开展现场巡查工作并做好因焚烧秸秆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组织巡查。成立4个巡查组,每天组织人员按督查区域上路巡查并将当日巡查情况及火点统计并及时上报。
三是事中督查。根据秸秆禁烧现场巡查情况,对于各乡镇未安排人员现场巡查、重点禁烧区域无专人值守、未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点处理的,巡查人员予以记录在案,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依据,上报区环保委。
通过以上举措,环保局工作人员积极深入乡镇,严防死守,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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