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及车辆主管的直接领导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每次出车及时、安全、保质、保量完成好作业任务。
1、集团公司小汽车原则上由车辆主管负责调配。因工作需要用车,须事前向办公室报告,司机应服从行车安排。
2、集团公司小车在上班前应保持车辆性能完好、整洁,停放在公司门附近待命。上班时间司机不得随意离开公司,应做到随叫随到。
3、司机在行车执行任务时,必须保持精神高度集中,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遇违章罚款、扣证由司机本人负责,并服从交警部门处理;如发生肇事,按交通规则划分责任(包括自身责任造成车辆受损),如肇事司机应负一定的经济责任时,按责任重轻,除扣发当月奖金的10%~100%外,让应负担因肇事而承担的经济损失责任的50%以内。
4、原则上做到专人驾驶专车,小车的维修保养,先由司机提出,再由班长上报车辆主管及领导同意后方可送修(按公司指定维修点检修)。
5、司机必须每天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月末上交记录表,由班长、车辆主管、会计审核后送主管行政副总经理审查。实行车辆油耗单车定额考核,应做到尽量降低车辆的油耗,节约费用开支。此外,不得擅自用公司小车办私事或运私人物资。如有违反,将受处罚。
6、每天晚上应有一名司机在公司住宿,以备晚上工作用车。
7、经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借车前后,应检查车内随车工具,物品不致丢失,车容车况应完好整洁,未及时发现者,将追究当车司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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