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8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共3天。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2、请各部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x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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