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馆管理员必须树立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图书管理工作,准时上、下班。
(二)根据本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需要及经费条件,协助教务处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各类图书、教学参考书的预订、采购工作,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妥善使用图书经费。
(三)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要求,及时做好新书的分类、编目,并及时推荐给师生借读,对破损图书及时装订、修补,以物尽其用。
(四)配合教研组,积极反馈图书信息,搜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主动向教师提供教学用书。
(五)认真执行图书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图书的清点、剔旧、注销等工作,保持室内卫生、通风、防火、防潮、防蛀,妥善保管好藏书。不私自外借图书,期未及时清点、收归师生有关书籍,每月向教导处汇报一次工作,学期结束,对本学期的图书增添、破损、管理情况,做一综合汇报。
(六)凡师生借书,须严格按章办事。如有遗失或损坏,视其损坏程度,一律按书价2―5倍赔偿,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教导处请示。
(七)使用和保管好图书管设立和各种帐簿,做好有关和统计工作。
(八)每学期期初、期未做好学生教科书、练习册、寒暑假作业等学生用书的分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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