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协调处理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最大程度减少天然气供应不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加强天然气运行调度和监测监控,强化供需各方沟通和协调,做好舆情监测和管理,有效引导社会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1号)《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贵州省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等文件。
(三)适用范围
遵义市播州区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的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播州区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小组,由区工业经济局代行职责,各镇(乡)、事处,各天然气供应企业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小组,制定本地区、本企业应急保供预案,适时按需制定印发调峰用户清单,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保供的天然气工作体系,做好天然气应急保供相关工作。
(一)区级工作小组
一是统筹编制区级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调度全区天然气供需情况,协调处理供需突出问题,向区领导提出全区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启动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工作小组备案。二是督促各镇(乡)、有关企业落实好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储气任务与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二)镇(乡)、工作小组
编制本地区的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调度本地区天然气供需情况,核查城镇燃气企业“1年用气量5%”储气任务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启动应急保供预案须报本级领导批准,并报区工作小组备案。
(三)各天然气供应企业工作小组
编制本企业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向当地工作小组报告本企业工作小组建立情况及天然气供应情况。强化保障资金落实,增强上中下游企业沟通联系,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做好精准预测、监测预警、输配调度,科学制定调峰用户清单,按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调峰,保障天然气平稳供应。执行“压非保民”须按程序报批准后实施。
各工作小组要强化对天然气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监测和预判,畅通信息通报和反馈渠道,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及时进行预警,确保供需信息有效衔接。在出现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时组织开展供需衔接调整与部署,做好应急保供应对,努力恢复供需平衡。
三、应急保障
(一)储备保障
区级工作小组牵头落实全区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任务;上游供气企业和国家管网公司落实不低于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任务;各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年用气量5%的储气任务。管输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行前提下,提升管道运行压力,提高管存量。
(二)输送保障
有关单位要优先保证天然气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必要时,依法行使社会运输工具的紧急征用权,确保应急天然气及时、安全调运。
(三)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各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机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微信等方式,保证各有关方面通讯联系畅通,必要时确保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四、预警级别
在管道天然气的日计划审批量小于用户端需求量时,需采用LNG应急补充供应满足供应缺口;而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在减去满足供应缺口的LNG应急补充量后,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小于3天供应缺口总量时(即LNG场站可用库存存量应至少满足3天供应缺口总量,1天的供应缺口量按照当天的数值计算),必须采取限气停气措施。
区级工作小组根据全市日用气缺口量及紧急程度实行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Ⅳ级为最低级别。启动预警应及时报送市工作小组获得批准或备案后付诸实施。
(一)Ⅰ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的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20%以上(供需缺口指的是管道气计划审批量和应急LNG补充供应量之和与天然气用户端总需求量之间的差值除以天然气用户端总需求量的比值,下同),且持续72小时以上。
(二)Ⅱ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10—20%,且持续48小时以上。
(三)Ⅲ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5%—10%,且持续48小时以上。
(四)Ⅳ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播州区天然气供需缺口小于5%,且持续48小时以上。
五、应急保供处置
(一)应急保障顺序
根据国家《天然气利用》,区级工作小组对非居民用户的限气停气的先后顺序为:汽车加气-工业燃料用户-商业用户-公共服务用户(主要针对洗浴中心、超市、商场、写字楼、酒店等,不含机关、医院、学校、社会福利院、机场、车站等)。
(二)“压非保民”限停气清单的确定
由区级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区天然气供需的实际情况,依据市级清单,确定本区“压非保民”限停气清单(一年更新一次)。
(三)限气停气时间段的规定
限气停气的时间段分为全天停气和分时段停气。具体用户的停气时间段按照如下规定分类执行:
1.全天停气即全天24小时不间断停气。
2.分时段停气控制在用气高峰时段,即早7点至9点、中午11点至13点、晚17点至20点。
3.对于加气车辆、非居民用户,有天然气替代能源的,可考虑采取替代能源的方式应对。
(四)信息报告
(1)在启动应急保供预案时,各工作小组立即执行日调度、日报告,供气企业向属地工作小组报送供需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供气量、储气量、需求量、缺口量、保供形势分析及建议措施等,镇(乡)工作小组汇总后于每日上午报市工作小组。
(2)遇到特别重大的天然气供需问题,区工业经济局接到信息后,按有关规定向市工作小组、区报告。
(3)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区区域的态势,及时向市工业和能源局报告。
六、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及保供形势分析,结合供气企业提出应对建议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相应级别工作小组响应并落实相关措施。
Ⅰ级响应:由区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统筹调度动用储备气“补缺口”,在坚守“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底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播州区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区审定后实施压减,同步报市工作小组备案。
Ⅱ级响应:由区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区协调动用储备气;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播州区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区审定后实施压减,同步报市工作小组备案。
Ⅲ级响应:由镇(乡)、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市协调动用储备气;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市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压减。
Ⅳ级响应:由天然气供应企业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充分调动发挥终端用户调峰能力,积极引导用户采取减少产量、分时生产、节能降耗及能源替代等措施主动参与调峰;三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四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市工作小组协调动用储备气;五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从限气停气的“压非保民”用户清单中,筛选对应区域范围内限气停气非居民用户清单,报镇(乡)、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同步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并在当日提前通知次日需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告知限气停气信息,取得用户的理解和配合。
在进入限气停气时段后,由燃气企业负责对限气停气用户的用户端阀门或用户专用调压站阀门进行关闭,并安排人员值守,防止用户私自开启阀门,造成安全隐患。
响应启动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
七、应急终止
当天然气供应连续10日能满足全区各类用气需求,由区工作小组发布预警解除、响应终止等信息,天然气供应企业向减限用户恢复正常供气。
八、紧急恢复
天然气供应相关企业要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管道输送功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受影响区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保供事件善后处理,消除负面影响,切实做好舆情监测及管控工作,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区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区级天然气应急保供模拟演练,各镇(乡)、工作小组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应急保供模拟演练,各天然气供气企业工作小组牵头组织本企业应急保供模拟演练。
(二)责任与奖惩
对在天然气应急保供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地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保供应急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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