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扎实推进环京周边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等重点任务,增强首都市场蔬菜等农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应急状况下的供应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京津冀三地比较优势,进一步创新产销合作机制,强化精准对接,携手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增强首都市场蔬菜保供能力,提升首都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京津冀各自在区位、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共同发展。
——市场导向,稳产保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首都市场需求确定种植生产计划;充分保障首都市场供应,平常时期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应急阶段确保积极响应、全力以赴。
——梯度布局,保质保安。统筹考虑北京市场需求、区位、交通等因素,强化梯度布局。强化当地政府和经营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检测,确保供京产品质量高、可追溯。
——企业主体,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等参与基地建设和仓储物流,通过联营共管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提高生产能力和产销协作水平。
二、建设目标
以保障首都市场蔬菜“日常供得稳、应急有保障”为目标,到20__年,在环京周边支持建设3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210个,合计总面积6万亩左右。通过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应急调配机制,切实提高首都市场蔬菜日常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支持范围
1.重点区域:以河北省蔬菜生产大县和津菜进京核心区域为主,兼顾张承等重点区域。
2.基本条件:相对集中连片且菜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亩(设施蔬菜比例较高的,可适当放宽)。生产经营相对成熟,产品以供应北京市场为主,原则上不支持新建设基地。
3.支持方向:项目资金属于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奖补入选基地此前在基地建设方面的投入。
4.支持标准:纳入支持范围的基地,根据入选时间不同,支持标准有所调整。按照当年新入选的基地20万元/个,入选后第2年通过综合评估后给予15万元/个的`支持,入选后第3年及以上的基地通过综合评估后给予10万元/个的支持,最后1年新入选基地3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持续奖补。
5.支持方式:本项目采取“五年规划、四年支持、逐年增加”“先建后补、持续奖补”的方式支持。20__年支持新入选基地7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4年;20__年支持新入选基地6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3年;20__年支持新入选基地5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2年;20__年支持新入选基地30个。到20__年累计支持基地210个,总面积超过6万亩。
6.时间安排:每年1至3月组织申报遴选,8至10月开展综合评估,10月底前一次性将奖补资金拨付至评估合格的基地。20__至20__年连续支持4年。
四、组织实施
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共同制定出台《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基地申报遴选、日常监管、应急调配、退出惩戒、资金管理等机制;会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组织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
1.申报遴选机制。
采取企业申报,津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材料审查与实地考核,按照《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申报遴选指南》要求进行公开遴选,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全程参与并共同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总体要求:生产有规模、技术有水平、品质有保证、企业有信誉,具体遴选指标包括建设主体、基地规模、产地环境、设施设备、组织管理、生产供应计划、质量安全、服务保障、企业信誉等。
遴选坚持“五个优先”“四个不支持”。“五个优先”:北京市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型批发市场投资建设的优先;参加过上一轮北京外埠蔬菜基地建设的优先;近5年有重大活动农产品服务保障经历并完成任务较好的优先;获得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优先;省级以上著名商标,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认证的优先。“四个不支持”:近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出现过不合格的不支持;存在违规建设“大棚房”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不支持;不符合土地用途规划的不支持;近5年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不支持。
2.日常监管机制。
总体要求:“产得出、用得上、质量安全有保障”。
一是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基地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企业签订四方协议和企业履责承诺书,明确蔬菜主要供应北京市场。
二是纳入支持范围的基地,通过京津冀农产品产销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上报蔬菜种植品种、定植面积、预计产量、蔬菜品质等生产数据,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渠道、蔬菜流向等流通数据。加大与商务部门的信息对接力度,每季度交换共享生产和流通数据信息。
三是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入选基地(企业)抽检力度,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不定期到蔬菜生产基地开展现场抽查核验,通报抽检结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3.应急调配机制。
建立应急状况下京津冀三地协调沟通机制。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向北京市商务局通报环京基地蔬菜品种、预计产量等生产数据;负责与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沟通,协调进京蔬菜的货源组织。
津冀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四方协议要求,负责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蔬菜产地采收和物流运输组织;负责协调配合本地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所辖区域做好物资的通行保障工作。
基地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基地90%以上货源销往北京市场,并监督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北京对蔬菜价格的管控措施。
北京市交通委负责京内通行协调保障,确保产品及时送达。
北京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北京市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重点供应企业做好进京蔬菜的销售工作。
4.退出惩戒机制。
对不履行四方协议、不遵守承诺书要求,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应急条件下不服从调配、哄抬物价或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责成其退出本项目支持范围(因规划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除外)。一是追回当年所支持的财政资金;二是限制所在企业蔬菜进京销售;三是取消其享受当地蔬菜支持政策的资格;四是向金融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5.资金管理机制。
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全面了解入选基地前期资金投入的使用情况,查验基地是否有符合申报遴选指南要求的场地环境和设施设备等,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奖补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会同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完善协调机制。建立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开展经常性会商,共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流通、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建设。
3.丰富合作平台。共同引导组织农业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技术推广、信息交流、产销合作等多层次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4.优化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农业协同发展政策环境,共同营造环京周边农业产业升级、农民增收致富和保障首都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的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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