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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考勤管理规定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维护**(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明确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对考勤管理要求、加班及假期管理进行规范。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合同制、劳务派遣制、返聘等各类用工形式人员以及人事关系在集团公司的各下属公司相关人员,其中部分条款有特殊适用范围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实行。

三、 管理职责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修)订《考勤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集团考勤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编制员工考勤类报表,审核各部门递交的考勤数据,作为工资计算依据。 (二)集团各部门

根据本部门工作忙闲安排员工轮休、年休,依据权限审核或审批员工相关假期和病假申请,审核本部门考勤报表。 (三)各部门考勤员

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事宜,按月编制本部门员工考勤类报表。 (四)员工

按集团考勤制度规定出勤、考勤;请假时履行请假手续。

四、考勤管理 (一)、基本原则

1、员工上班必须进行考勤。员工必须自觉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更改上下班时间。员工在上班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可正常开展工作。

2、集团以手工考勤或电子考勤作为基本考勤方式,员工每天上班时应打考勤,部门考勤员应于每月3日前汇总所属员工上一月日考勤数据报人力资源部。

3、旷工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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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勤并拒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

(2)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造成缺勤的,或请假逾期不回岗位的; (3)员工忘记签署日出勤记录,且未及时补办月考勤确认手续的; (4)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到指定岗位上班,经书面通知仍不到岗位上班的;

(5)员工申请外出办公,实际未执行且又未能正常出勤上班的; (6)集团其他管理制度中视为旷工的行为。

旷工按旷工时长单位的三倍工资扣罚,连续旷工三天将视为自动离职。 (二)、考勤记录

1、考勤以月度为周期, 考勤数据以考勤系统电子数据及其他说明材料为准,交由人力资源部作为薪资计算的依据之一。

2、当月无故累计缺勤半小时及以内,按半小时计算;半小时以上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依此类推,达到半天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在集团内部调动的,自到新部门或集团下属公司报到之日起,由新部门或集团下属公司进行考勤。调动前当月的考勤信息由原部门向新部门提供。外借人员的考勤由借用单位负责按月及时报送原部门。

4、部门负责人(含副职)的考勤由部门考勤员负责。集团总经办成员的考勤由董办总办秘书部负责。

5、员工因故请假,必须事先纸质填写《假期申请单》,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请假逾期不回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日常考勤由部门考勤员负责记录,员工的考勤记录是反映出勤的原始资料,必须严肃认真、及时正确地填写,并保存好原始证明。

7、考勤员需对本部门的日常考勤工作及数据真实性负责,并按月向人力资源部移交各项考勤单据、底单,该相关单据,人力资源部保存周期不得低于两年。

8、考勤记录要公开,并且考勤记录情况必须与员工出勤情况及请假单据一致。

9、每月3日前考勤员需对员工考勤数据进行汇总,完成《部门考勤汇总》,月度考勤数据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递交集团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10、员工每月有5次签卡机会,须两个工作日提供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签卡说明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签将按未打卡处理,未打卡一次扣罚10元。 (三)考勤员管理

1、各部门的考勤管理一般由部门考勤员负责(不设考勤员的,由部门指定考勤管理人员),并与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相关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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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团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考勤数据的合规性、正确性及单据的完整性。如发现考勤员因自身工作疏忽导致的错误,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处分一次。

(四)班次和排班

1、班次指员工上下班的时间,考勤员依据集团实际经营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确定的本部门员工的班次。

2、集团主要班次类型

常驻集团公司人员:一周工作5天,其中周一至周五9:00至17:30,(含半小时午餐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

非常驻集团公司但人事关系归属集团公司人员:一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管辖分公司经营需要拟定。

(五)加班管理

1、集团提倡高效运作,鼓励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为贯彻劳逸结合,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各部门必须合理安排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集团人力资源部有权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员工休息权利。

2、员工如确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在集团考勤系统或纸质提交加班申请,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加班审批流程完成报批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

(1)正常工作日中与工作无关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午休、午餐)所产生的时长;

(2)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3)集团在下班后、节假日组织自愿参加的旅游、体育活动及其他集体娱乐活动;

(4)集团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员工自愿参加的培训; (5)未按照集团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报批的延时工作;

4、员工加班申请流程完毕后,员工在实施加班后,应负责将纸质加班签到签退记录提交至部门考勤员处,部门考勤员汇总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保存最低两年。

5、加班工资计算

(1)加班工资的计算:即日延时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1:1计算,休息日及节假日(春节、端午及和中秋节除外)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1:2计算,春节、端午及和中秋节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1: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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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班工资的计薪基数按员工月基础类工资标准执行。

(3)发生加班,集团可根据岗位差异,优先安排员工进行适当的调休,员工必须服从,如当月加未能安排调休的,集团公司应按本规定计算成加班费计发。

(4)员工自然年度内保留的调休,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以加班费或调休的形式进行年度清空。员工中途离职的,可在离职时以调休形式进行结清。

(六)假期管理

1、假期管理原则

(1)员工因故请假应以0.5日为最小单位起计。

(2)员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实施,如假期超出5天(含5天)的,则请假申请需经集团领导最终审批后方可实施。

(3)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如假期超出2天(含2天)的,则请假申请需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4)集团总经办成员请假需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5)请假须事先按照相应的请假流程审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的,应电话征求对应导同意后,并在假期完毕后二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6)《假期申请单》原件由人力资源部留存作为考勤依据,保存时长不低于两年,复印件交由部门留存。

(7)员工申请事假时,当年应优先以年休假、调休假的方式申请,即先后次序如下:年休假 > 轮休假(调休假) > 事假。

2、年休假

(1)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休假。

(2)员工进入集团或集团各所属子分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假可分次使用,最多不得超过2次。具体休假天数标准为: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享受3天年休假;连续工作年限递增1年,年休假递增1天;年休假最长不超过1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累计工作不满一年的;

 从集团关联公司调入且当年已在原单位享受满规定的休假天数的;  员工请事假累计1个月(含)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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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员工年休假周期内已休产假的。

 脱产培训、学习的员工,其脱产天数多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 (5)休假安排

部门因工作原因不能在原计划休假时间休假的,应及时调整员工休假计划; 部门因工作原因不能在本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假的,应经员工本人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员工签字后,可以不安排员工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而员工拒不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6)员工休年休假需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可与产假、婚假、丧假等其他假期合并使用。

(7)请假流程:员工申请年休假的,请假流程参照加班申报流程报批,并由人力资源部最终确认后执行。

(8)假期薪资:年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固定工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由部门按当月考核计提发放。

3、调休假

(1)调休假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已产生加班,公司安排在工作空隙时间予以休息,抵消已产生的加班。

(2)员工在当年年休假使用完毕后,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依据累计加班时长使用调休假,无累计加班时长的,不享受调休假。

(3)员工在调休假期间,如遇公司有特殊任务需要员工中止调休的,员工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上班,服从工作需要。

(4)员工离职时,未使用完的累计的加班时长,统一在离职前补休完。 (5)假期薪资:调休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调休假可抵消原加班时长,不计发相应加班费。

4、事假

(1)事假指员工在当年年休假或调休假已全部用完后,因个人原因所申请的假期。

(2)员工在事假期间发生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仍按事假处理。每位员工全年度事假请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出30天。

(3)假期薪资:事假为无薪假。 (4)试用期内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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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病假

(1)病假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接受诊疗而无法上班的时间。 (2)正式员工享受每月1天的有薪病假,如非住院治疗时间超出一天的,超出天数按事假计算。员工请病假需持有赣州市内区、县或县级市(含)以上级别医院或同等级医院派出的社区门诊机构所开具的病休证明。

(3)假期薪资:有薪病假视为出勤,超出的视为事假,按无薪假执行。 (4)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根据公司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薪资按国家或集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 十年以下 本单位工作年限 五年以下 五年以上 五年以下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十年以上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二十年以上

6、工伤假

(1)工伤假指员工从事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假期。

(2)请假流程:员工因工负伤或工伤复发不能工作,应持所属部门出具的《工伤证明》以及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病例及《病假证明》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按请假流程执行。

(3)假期薪资:按国家或集团相关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7、婚假

(1)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婚假。

(2)婚假享受的规则;

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 结婚证书需在集团在职期间领取,并且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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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 三个月 六个月 六个月 九个月 十二个月 十八个月 二十四个月 月内使用,需一次性连续休完;

(3)假期薪资:婚假期间视同出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由部门按当月考核计提发放。

8、产假

(1)产假(护理假)

 女员工怀孕7个月(含)以上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预产假

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含)流产的产假15天;3个月以上4个月(含)

以内流产的产假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含)以内流产的产假42天;女员工的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 女员工在产假前、后因病或体弱不能工作者,经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 非婚生育不享受产假待遇,按事假处理;  计划外生育不享受产假待遇;

(2)假期薪资: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由部门按当月考核计提发放。

9、陪产假

(1)在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男员工,配偶符合规定生育的,可给予男员工陪产假3天(可拆分任用)。办理请假手续时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生育证明。

(2)假期薪资: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由部门按当月考核计提发放。

10、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员工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享有3天丧假。

(2)员工请丧假时需出示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 (3)此假期为即时假期。

(4)丧假为有薪假期,假期间视同出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由部门按当月考核计提发放。

11、其它法定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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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所有假期(事假除外)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均按事假办理。因特殊情况,需事先电话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并在假期后提供相应证明,且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申请,否则将视为旷工。

五、附则

1、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集团下属公司可依据本规定出台具体的《考勤管理制度》,并自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生效执行。

3、本规定经集团总经理签署后,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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