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宇·城市花园地下车位使用权出让协议
甲方: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鑫宇·城市花园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号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出让给乙方地下车位使用权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签定本协议且付清该地下车位全款后,拥有该小区 号地下车位使用权。
2、乙方使用地下车位的有效期限与所购房屋使用期限相同。
3、该地下车位单价: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该车位协议与车位交款凭证共同组成有效文书。
5、乙方应遵守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规定,按期缴纳车位使用所发生的服务费用。
7、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其他用途,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凭缴费收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辆信息登记。 9、双方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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