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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实际,特制定《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并于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实施。

一、评价的功能和价值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以培养高素质公 民为目标,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促使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质量观;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要为学生修身设置路径,为学生成长搭建阶梯,帮助学生规划人生蓝图。评价既是教育过程,又是学习过程,通过评价导向、激励学生努力追求目标和不断完善自我。

二、评价内容与结果呈现 (一)评价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内容、要素、要点及参照点见附表1。附表1所列内容旨在为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参考,在评价实施过程中要秉持共同建构的理念,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多方探讨协商,对具体评价内容予以补充、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增强评价的实效性和可行性。

(二)评价结果呈现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评价结果设定为基本达到要求(记为C)和尚需努力(记为D)两个等级;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价结果设定为优秀(记为A)、基本达到要求(记为C)和尚需努力(记为D)三个等级。

(三)评价等级界定 1.道德品质

C级:凡道德品质基本达到要求或经过努力有显著提高者,评定为C级。对道德品质优秀的学生,其突出事迹要给予写实性记载。 D级: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2.公民素养

C级:凡公民素养基本达到要求或经过努力有显著提高者,评定为C级。对公民素养优秀的学生,其突出表现要给予写实性记载。

D级: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3.学习态度与能力

A级:获得学分总量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144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表现良好),考试成绩为A的模块达到50个,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及格(含)以上、考查成绩全部合格, 并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A级。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C级:获得学分总量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毕业要求(144学分)者,评定为C级。

D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D级。

未达到C级要求;提供获奖证明弄虚作假。 4.交流与合作能力

C级:凡交流与合作能力基本达到要求或经过努力有显著提高者,评定为C级。对交流与合作能力较强的学生,其突出表现要给予记载。

D级: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5.运动与健康

A级:坚持每天锻炼1小时,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至少获得11学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含)以上,并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A级。

高中阶段,在市(行署、总局)级中学生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单项前五名的队员;在省级规定的中学生、青少年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前五名的主力队员、单项前八名的队员;在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或教育部组织的单项比赛中获得集体和单项前八名的队员。

C级:坚持每天锻炼1小时,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至少获得1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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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含)以上者,评定为C级。

D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D级。

未达到C级要求;提供获奖等级证明或免试体育弄虚作假。

因残疾而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经批准免修、免试体育的学生,评价结果用“免予评价”表示(记为M),并纳入高考考生信息。申请免修、免试体育的学生,需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书要求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经学校同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生效,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学校要公示免修、免试学生名单。

6.审美与表现

A级:艺术(音乐、美术)课程修习至少获得6学分,并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A级。

高中阶段,在市(行署、总局)教育局主办的音乐、美术比赛(包括集体项目)中获一等奖;在省教育厅主办的音乐、美术比赛(包括集体项目)中获二等奖(含)以上;在国家教育部主办的音乐、美术比赛(包括集体项目)中获奖。

C级:艺术(音乐、美术)课程修习至少达到6学分者,评定为C级。 D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为D级。

未达到C级要求;提供获奖等级证明弄虚作假。 三、评价主体、程序和方法、方式 (一)评价主体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多元主体评价方式,自我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和社区评价相结合。要形成评价主体之间定期交流、分享、研究评价信息,共同探讨发展策略的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自我评价——重在每一天、每一环节和每个阶段的经常性反思,重视点滴进步和成长过程的不断积累。认识自身潜能与特长,体验进步与成长的快乐,增强自信、树立自尊;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寻求解决方法和途径;确立新的发展方向,主动追求发展目标。

2.同学评价——重在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促进,重视相互交流,扩大自我发展信息渠道。分析同学的发展潜力,分享成功的喜悦;研究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立新的发展目标。

3.教师评价——重在关心关爱每一位学生,观察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行为表现,重视走进学生内心世界,捕捉细微变化和点滴进步,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发掘学生的潜能与特长,鼓励学生的成长与进步,帮助学生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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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心;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提供解决方案;根据学生的发展需求,提出发展建议,促进学生主动发展。

4.家长评价——重在发挥家庭教育功能,重视平等对话、正确引导和亲情感召。共同分析问题原因,总结成功经验;根据学生成长状况,提出发展期望,共同规划愿景。

5.社区评价——重在发挥社区教育功能,扩展评价空间,重视了解学生在学校、家庭以外的品行表现和发展状况。点评学生在社区活动中的表现,褒扬优良品行,指出问题与不足;帮助学生提高适应社会生存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评价程序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可分为过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过程性评价要着重体现适时性、激励性和教育性,关注学生每一天、每一环节和每一阶段的发展水平和成长状态。评价要以具体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有特殊价值的重要事件和突出案例要及时进行评价。过程性评价一般采用观察、访谈、答辩、模拟实践、情景测验和纸笔测验、实际操作、亲自实践、现场测试、评价量表测量相结合的方法。情感、动作的示意和态度、行为的表达及口头和书面表述等质性评价与考试测验分数、量表测量数据表示等定量评价相结合。

阶段性评价是在学段或学期、学年结束时对学生发展目标实现程度作出的评价,是过程性评价的积累和总结。阶段性评价以过程性评价生成的事实材料为依据,既要注重量化等级和质性评语的使用,又要重视典型事例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描述。

总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高中阶段成长、发展状况的整体性反思和综合性 总结。过程性和阶段性评价信息是总结性评价结果形成的依据,总结性评价结果是过程性和阶段性评价的体现。总结性评价在高中三年学习期满进行。

(三)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多元评价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共谋发展,各有侧重、相互配合、相互激励的方式。以一袋(学生“成长记录袋”)、两册(“班主任评价手册”和“科任评价手册”)、三表(家长评价表、总结性评价表和模块修习情况统计表)和学生电子档案为载体,通过循序渐进、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评价过程,达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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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四、评价组织机构与职能

(一)成立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下设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省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相关政策和制度制定,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负责评价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监督全省评价工作。

(二)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要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下设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评价领导小组及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负责评价的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评价的实施和管理,承担评价的具体工作。校长是评价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各级评价领导小组要有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予以全程监督。

五、评价实施

(一)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制作

学校要指导学生建立自己的“成长记录袋”,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帮助学生学会有目的地搜集有价值、有意义的材料和信息,制作“成长记录袋”。通过“成长记录袋”的制作过程,增强学生自信心,提高学生自我反省、自我评价的能力。“成长记录袋”主要包括《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手册》、学生受到褒奖的事迹材料、优秀作品、获奖证书、富有创意的各种方案、优秀试卷和作业、对自身成长具有价值事件的感悟和思考、重要评价信息等内容。班主任要定期组织全班学生和相关评价主体共同研究“成长记录袋”的制作,交流心得、展示成果。 (二)关于过程性评价

班主任每天对学生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的形成、发展状况都要予以关注,要努力接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心灵,捕捉学生身上细微的闪光点,抓住变化征兆,及时沟通交流,给予激励、引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的转化,寓教育于评价过程之中。重要事件和突出案例要及时组织各评价主体进行评价,学生的突出事迹(表现)案例及评价信息填入附表2,由班主任留存,学生可将事实材料装入“成长记录袋”。班主任每个月对班级学生分别作一次过程性评价,评价信息填入附表3,由班主任留存。每个学期结束时将相关材料装订,形成“班主任评价手册”,用以记载学生发展状况、描述学生成长轨迹,为阶段性评价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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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任教师要时刻关注全体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状况,特别要关注学习遇到困难的学生,及时发现、解决他们在学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对每节课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突出表现要及时进行评价,学生的突出表现案例及评价信息填入附表2,由科任留存,学生可将事实材料装入“成长记录袋”。每个模块教学过程中至少要对学生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公民素养作两次过程性评价,评价信息填入附表4,由科任教师留存。每个学期结束时将相关材料装订,形成“科任评价手册”,用以记载学生发展状况、描述学生成长轨迹,为阶段性评价提供依据。

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引导、调动全体学生主动参与评价活动,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自我教育功能。通过组织开展自我评价、同学评价,交流经验、获取方法、提升能力、分享成果、体验快乐,培养学生自主发展意识和互助合作精神。自我评价和同学评价信息填入附表2,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家长要经常与孩子交流与沟通,随时了解孩子的成长发展状况,定期对孩子的综合素质各个方面及时开展评价,评价信息填入附表5,收入“班主任评价手册”,同时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就学生的学习及成长发展状况每个学段至少要与家长交流一次。

社区评价应伴随学生社区活动和社会实践过程适时进行,并将评价结果填入规定表格,及时反馈给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存档。

每天锻炼不足1小时和学生缺课信息要告知学生本人。模块考试成绩、获奖信息必须予以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上述信息在每个学段和每个模块教学结束后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收集、记录,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关于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点、要素及参照点的相关内容,依据过程性评价结果作出。

学习态度与能力的阶段性评价在每个学段结束,由班主任利用班会组织全班学生和科任教师进行一次。教师评价信息与学生沟通后填入附表6,收入“班主任评价手册”。其他评价主体的评价信息填入附表7,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阶段性评价在每个学期结束,由学校职能部门或班主任组织相关评价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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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一次,学校党、团干部要积极参与评价工作。教师评价信息与学生沟通后填入附表8—10,收入“班主任评价手册”。其他评价主体的评价信息填入附表11—13,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帮助学生总结、反思本阶段的成长状况,及时修正发展方向,确立发展阶梯目标,使之在及时改进、不断完善和努力追求中逐步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要利用家长会、信函或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学生阶段性评价信息与家长沟通,让家长通过学生“成长记录袋”、“班主任评价手册”、“科任评价手册”和学生“模块修习情况统计表”,了解学生成长发展状况。

对于进步明显、提升较快的学生,要特别给予关注和激励。相关事实材料由班主任收入“班主任评价手册”留存。并利用此类典型事例引导、教育、激励全体学生。对于受到处分的学生,要特别给予关爱和引导,帮助他们制定改进措施,使其正视存在的问题,树立改正的勇气和信心,并付诸努力。

(四)关于总结性评价

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末,学校要将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过程中形成的“班主任评价手册”和“科任评价手册”及学生家长和社区填写的各类评价表格收集建档,并组织管理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和社区代表等,根据学生高中阶段各方面表现,依据各评价主体提供的过程性和阶段性评价信息,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素、要点、参照点的相关内容,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家长会,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综合素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重在发展的总结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

评价结果应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状况。学校作出的综合评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体现对学生的激励、关爱和发展期盼。学校综合评语、评定等级、学生突出事迹(表现)记实、课程修习状况、体质健康达标情况、担任干部职务情况、特长和获奖等信息填入附表14,形成电子表格,存档在学校网络管理系统中;形成的自我评语、同学寄语、家长寄语、社区评语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评价信息填入附表15,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高三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全体学生综合素质总结性评价等级等重要信息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学生如对本人或他人的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申诉或举报;学校相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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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部门在接到学生的申诉或举报一周内,要在学校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组织下,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复评,作出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诉或举报者本人;对经复评产生变化的结果,要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并说明变化的原因;申诉或举报者如对处理决定仍有异议,可逐级申诉或举报,直至市(行署、总局)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

高三学年第二学期的3月20日前,学校要将附表14(电子表格)和附表16(电子表格)的全部内容上报至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

学生毕业时,要将附表14和附表16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关于评价的相关规定

普通高中借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借读学校视同本校学生全程管理,评价信息要适时反馈给借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借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要按规定上报借读学生综合素质总结性评价相关信息。

外省转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执行。 (六)关于评价的要求

1.正确处理激励性与客观性的关系。从激励、帮助学生健康发展的意愿出发,分寸得当、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学生的成长发展状况。

2.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夯实共同基础,彰显个性特长。 3.兼顾学生学习状况和综合素质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4.注重适时性和有效性。要针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 现,适时、有效地开展评价,使评价活动成为伴随学生成长的教育过程。 5.注重培养各评价主体的主动参与意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庭和社区功能互补的作用。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的确立及评价结果的取得应采取共同建构的方式,充分反映被评价者的发展意愿和评价者的发展期盼。

6.评语的撰写要反映学生客观表现和个性特点,并注重典型事例的写 实性描述。避免公式化、千篇一律;描述语言要亲切、中肯,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健康发展的期盼。 7.合理确定评价信息的公开范围。要本着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避免伤害学生的原则,对于个人隐私及不利于学生成长、同学团结和师生关系和谐等信息,不宜公开。

8.重视诚信对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学生在日常行为表现中出现诚信问题时,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使其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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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出现、性质严重的诚信问题,要如实记录。

六、评价保障措施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方面,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有效途径。评价效果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评价结果对学生一生至关重要。因此,评价工作需要在组织领导、政策宣传、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技术支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为重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高中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共同研究、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相互协调、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舆论宣传工作,将这一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事项告知全社会。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知晓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素质教育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学生未来发展的“希望工程”,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争取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三)要推行评价工作“阳光工程”,确立评价工作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到告知责任,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实施程序、等级界定、结果使用等向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评价“阳光工程”制度建设,建立公示、监督、申诉、举报制度。学校对学生的评价结果、获奖情况、模块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重要评价信息都要及时予以公示。做到评价工作公开、透明;各级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对学校评价工作各个环节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要认真做好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评价工作开展状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整思路、纠正偏差,保证评价工作公信度。

(四)要建立评价工作诚信制度。充分认识到诚信制度是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度的关键。参与评价工作的全体人员都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恪守诚信原则。要建立校长诚信承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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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中校长签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诚信承诺责任状,并将履行状况作为考评校长的重要指标;学校也要与管理干部和教师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并将评价工作诚信状况作为奖惩管理干部、教师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评价办公室要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定期专项检查机制。市(行署、总局)教育局、县(市、区、分局)教育局每学期都要对所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评价工作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及问题。

(六)要培植、树立一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样本学校,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学校、校长、教师和管理干部要予以表彰。

(七)要严肃查处评价工作中出现的玩忽职守、违纪舞弊事件,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一票否决权。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态度消极、敷衍了事、质量差、信度低的学校要通报批评,该学校三年内不得参与示范性高中评选和各类评优,已认定为省级重点中学或示范性高中的,撤销其相应资格。对该学校校长要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并且三年内不得晋级、晋职和参加评优、评模。情节十分严重者,按相关组织程序撤销其行政职务;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要通报批评、给予相应处分,并且三年内不得晋级、晋职和参加评优、评模。

(八)各级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负责规划、部署和落实对评价管理人员的分级培训,使其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责任、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

(九)省考试评价办公室要建立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处理重要评价信息,记载学生成长历程,呈现学生发展轨迹,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咨询和指导。

七、评价结果使用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均达到C级及以上方可高中毕业。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校招生录取时必须提供的考生信息之一。 3.综合素质评价获得相应等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依据我省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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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全省普通高中之间相互承认。

附表1: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素、要点及参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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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要点 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参 照 点 认识、理解客观世界,辨别客观事物 正确看待人生,规划发展目标 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对事物做出客观的价值判断 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 道德 观念 爱国主义 关心国家和世界大事,了解中国国情,有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思想 集体主义 关心集体,有为集体争光的愿望和行动 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不做有损国格和国家荣誉的事 珍惜集体和个人的荣誉 具有对社会、集体、家庭、他人和个人的责任意识 感恩家庭,感激社会 举止行为符合社会规范和中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他人,善待他人 谦恭礼让,注重礼节 待人诚实,表里如一,言而有信,不弄虚作假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劳动教育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劳动 不追求奢侈,生活俭朴 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反对浪费 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尊敬师长 承担家庭责任,履行家庭义务 关心知晓时事 了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明辨是非,有为国家和民族负责的意识 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常识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与他人的合法权益 道 德 品 质 道德 行为 道德 情感 荣誉感 责任感 文明 礼貌 诚信 守纪 勤俭 节约 孝敬 公 民 素 养 政治 素养 政治 常识 政治 觉悟 知法 守法 用法 法律 素养 文化素养 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尊重科学,具有科学探索意识并努力实科学素养 践 具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 人文素养 掌握哲学、文学、史学、艺术等方面的常识 学习民族和世界优秀文化 信息意识 具有使用信息解决问题的意识 信息 素养 信息知识 掌握必要的信息技术知识 信息能力 具备搜集、传递、处理信息的基本能力 信息道德 能选择对学习、生活有用的信息,抵制不健康的信息 技术 素养 公民

技术意识 认识技术对自身生存、发展的重要性 技术知识 掌握必要的技术知识 技术能力 能利用掌握的技术技能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公民权利 具有民主、法制意识,依法行使公民权利 12

意识 公民义务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社会意识 关爱社会,热心公益 具有良好道德风尚,富有正义感 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讲究公共卫生 社会责任 帮弱助残 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学习目的 认识到学习是自身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求知欲 保持旺盛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 学习兴趣 主动参与学习过程 社会 公德 学 习 态 度 与 能 力 学习 能力 学习 态度 意志品质 克服学习困难,持之以恒 完成学习任务 探究意识 主动参与探究性学习和活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创新精神 有自信心,善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 服务社 会意识 学习 规划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社区服务 主动服务社会 确立学习目标,学会制订学习计划 根据学习状况,及时调整学习计划 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品质 学习 方法 养成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习惯 能根据学科特点和基本规律,分析问题,寻求新颖、独特、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养成自我总结、反思的习惯 课前阅读教材,找出疑难问题,搜集相关资料,做好预习笔记 带着问题听课,注意力集中,积极思考,大胆质疑,认真记录知识要点,做好课堂练习 自主 学习 能力 独立完成作业,形成错题记录,及时纠正作业错误 做好课后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深化对知识的理解 单元、模块和学科课程结束时及时总结,形成知识体系 反思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调整学习策略 合作 学习 能力 根据学习任务和需求,选择合作伙伴 共同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共同确立学习目标,共同分享学习成果,交流学习经验 学会帮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帮助 认真上好实验课,操作规范安全 实践 能力 在学科实验中形成搜集材料、设计方案、选择工具、制作模型等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团活动中,通过设计方案、调查研究、分析处理材料、事实记载、解决问题等过程,提高实践能力 交 交流 能力 交流意识 有主动与他人交流的愿望 交流态度 相互尊重,相互信任 13

流 与 合 作 能 力 运 动 与 健 康 健康 生活 预防 疾病 体育 运动 合作方式 体育运 动观念 体育 锻炼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体育知识 运动技能 强身 健体 合作 能力 语言真实,感情真挚 交流方式 通过口头、书面、网络等形式清晰表述自己的观点 合作意识 有主动与他人合作的愿望 积极参加团队活动,主动承担任务 团队精神 在团队中能与他人和谐相处、互相帮助 在出现问题时,能客观地分析问题并实事求是地承担责任 能与合作伙伴共同制订合作计划 发挥优势,分工协作 热爱体育,崇尚运动,能够认识多种运动项目的价值 关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将体育作为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认真上好每节体育课,做好间操 能制定个人锻炼计划,通过不同运动形式坚持每天锻炼1小时 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六项测试 掌握一定的体育知识 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 提高心肺功能和有氧耐力 提高肌肉力量和肌肉耐力 提高速度和反应时 控制体重,达到健康标准 了解疾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常识 注意用眼卫生,做好眼保健操 按需接种疫苗,按时体检,发现病状及时就医,发现传染疾病及时隔离 合理安排学习、活动、锻炼和休息时间,选择健康有益的休闲娱乐方式 了解营养常识,合理搭配营养,科学饮食 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远离不良嗜好,远离毒品 热爱生活,珍爱生命,意志坚定,不怕挫折,有良好的适应能力 能从自身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生活目标 心胸开阔,活泼开朗,健康向上 人际 交往 承受 能力 生活 情趣 正确认识自我,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 遇事理智、冷静 有自信心,有较强的意志品质 有较好的心理调适能力 兴趣爱好广泛,生活丰富多彩 好奇心强,追求生活新境界 珍视自然、文学、艺术和科学之美 珍爱祖国优秀文化及民族民间艺术 尊重世界多元文化,珍惜世界文化遗产 14

身体 健康 心理 健康 生活 态度 审 审美 素养 态度 意识

美 与 表 现 情感 情趣 热爱大自然,领略大自然的悦音和色彩 喜爱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感受艺术魅力 发现科学中美的元素,感受宇宙及物质形态和变化之美 了解不同时期主要艺术流派及重要代表人物与作品 初步掌握艺术鉴赏的基本方法,对艺术作品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具有辨别美与丑的感觉和直觉,形成对作品审视、品评和批评的态度 能用口头或书面等形式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艺术作品 认真上好音乐、美术课,完成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展现艺术才能,展示艺术作品 积极参加艺术实践活动 有创造美的欲望和思维,具有应用艺术美化生活的能力 赏析 评价 审美 表现 实践 能力 创造 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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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表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态度与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学生姓名 学籍号 说明:1.评价内容在相应的□内涂黑表示。 2.典型事例栏内要清晰描述事件发生过程、内容等信息。

3.评语栏内填写自我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社区评价等相关内容,并注明评价主体和评价时间。

典 型 事 例 评 语 16

附表3: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班主任评价记实表(一)

班级: 班主任姓名: 年 月 日 观察 道 德 品 质 评 点 价 人生 升旗仪式大型纪念 集体 感恩家庭 师生 遵章 荣誉感 文 明 礼貌 诚 信 勤 俭 态度 表现 活动表现 主义 感激社会 关系 守纪 姓 名 说明:1.表中各项观察点依据附表1所列内容的参照点进行评价;

2.此表为评价样表,评价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此表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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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班主任评价记实表(二)

班级: 班主任姓名: 年 月 日 观察 公 民 素 养 交 流 与 合 作 能 力 评 点 价 信息意识 环境和 民主意识 法制观念 社会意识 社会责任 口头表达 书面表达 信息沟通 团队精神 和道德 公共意识 姓 名 18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班主任评价记实表(三)

班级: 班主任姓名: 年 月 日 观察 交流与合作能力 运 动 与 健 康 审美与表现 评 点 价 每天锻炼 学校体育 学校艺术 团结互助 合作方式 眼保健操 个人卫生 生活习惯 心理健康 1小时 活动表现 活动表现 姓 名 19

附表4: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科任教师评价记实表(一)

班级: 学科: 模块: 任课教师姓名: 年 月 日 评 观 察 价 点 出 勤 学习态度 学 习 态 度 与 能 力 学习兴趣 学习规划 预 习 课堂表现 完成作业 巩固与复习 总结反思 姓 名 说明:1.表中各观察点依据附表1所列内容的参照点进行评价;

2.此表为评价样表,评价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此表进行修改和完善。

20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科任教师评价记实表(二)

班级: 学科: 模块: 任课教师姓名: 年 月 日 评 观 察 价 点 问题意识 思维品质 探究意识 学 习 态 度 与 能 力 创新精神 合作学习 姓 学科研究性 学 习 实践能力 学习习惯 学习方法 名 21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科任教师评价记实表(三)

班级: 学科: 模块: 任课教师姓名: 年 月 日 评 观 察 价 点 学习效果 学 习 态 度 与 能 力 交 流 与 合 作 能 力 实验态度 操作技能 实验能力 实验报告 口头表达 书面表达 信息沟通 团队精神 姓 名 22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科任教师评价记实表(四)

班级: 学科: 模块: 任课教师姓名: 年 月 日 评 观 察 价 点 交 流 与 合 作 能 力 运 动 与 健 康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 团结互助 合作方式 体育知识 运动技能 健康知识 健康意识 健康心理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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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科任教师评价记实表(五)

班级: 学科: 模块: 任课教师姓名: 年 月 日 评 观 察 价 点 态度意识 情感情趣 审 美 与 表 现 赏析评价 实践能力 创造表现 姓 名

24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科任教师评价记实表(六)

班级: 学科: 模块: 任课教师: 年 月 日 评 观 察 价 点 信息意识 信息知识 公 民 素 养 信息能力 信息道德 技术意识 技术知识 技术能力 姓 名 25

附表5: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家长评价记实表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年 月 日 内容 观 察 点 评 价 发展规划 文明礼貌 家庭责任意识 道 德 品 质 诚 信 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自主生活能力 家庭劳动 生活节俭 感恩家庭,感激社会 关心时事 公民 素养 学习 态度 与 能力 交流 与 合作 能力 判别是非 助人为乐 学习态度 学习习惯 交流沟通意识 交流沟通态度 体育锻炼 运动 与 健康 生活习惯 休闲娱乐方式 兴趣爱好 审美 与 表现 参加艺术实践活动意识 展现艺术才能 展示艺术作品 说明:1.表中各项观察点依据附表1所列内容的参照点进行评价;

2.此表为评价样表,评价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此表进行修改和完善。

26

附表6: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习态度与能力)阶段性评价表

学校: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学籍号 模块修习情况 修习必修模块数量 获得必修模块学分 修习选修I模块数量 获得选修I模块学分 修习选修II模块数量 获得选修II模块学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语文 化学 外语 生物 数学 信息技术 思想政治 通用技术 竞赛获奖情况 教师: 历史 音乐 地理 美术 物理 体育与健康 教师 评价 27

附表7: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习态度与能力)阶段性评价表 学生姓名 学籍号 模块修习情况 修习必修模块数量 获得必修模块学分 修习选修I模块数量 获得选修I模块学分 修习选修II模块数量 获得选修II模块学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语文 化学 外语 生物 数学 信息技术 思想政治 通用技术 竞赛获奖情况 历史 音乐 地理 美术 物理 体育与健康 自我 评价 年 月 日 同学 评价 年 月 日 家长 评价 年 月 日 社区 评价 年 月 日 28

附表8: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表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交流与合作能力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学籍号 教师: 说明:评价内容在相应的□内涂黑表示。 教 师 评 价

附表9: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运动与健康)阶段性评价表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学籍号 坚持每天锻炼 1小时情况 体育课出席情况 间操出席情况 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完成《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测试情况 竞赛获奖情况 教师: 教 师 评 价 29

附表10: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审美与表现)阶段性评价表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学籍号 音乐课出席情况 美术课出席情况 参加活动情况 作品与创作情况 获奖情况 教师: 教 师 评 价

附表11: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表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交流与合作能力 学生姓名 学籍号 自我 评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同学 评价 家长 评价 社区 评价 说明:评价内容在相应的□内涂黑表示。 30

附表12: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运动与健康)阶段性评价表 学生姓名 坚持每天锻炼 1小时情况 体育课出席情况 间操出席情况 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完成《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测试情况 竞赛获奖情况 学籍号 年 月 日 自 我 评 价 同 学 评 价 年 月 日 家 长 评 价 年 月 日 社 区 评 价 年 月 日 31

附表13: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审美与表现)阶段性评价表 学生姓名 音乐课出席情况 美术课出席情况 参加活动情况 学籍号 年 月 日 作品与创作情况 获奖情况 自 我 评 价 同 学 评 价 年 月 日 家 长 评 价 年 月 日 社 区 评 价 年 月 日 32

附表14: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总结性评价表

学生姓名 学籍号 年 月 日 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语 评定 道德品质 等级 公民素养 学习态度 与 能 力 交 流 与 运动与健康 合作能力 审美与表现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评价结果设定为基本达到要求(记为C)和尚说明 需努力(记为D)两个等级;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价结果设定为优秀(记为A)、基本达到要求(记为C)和尚需努力(记为D)三个等级。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突出事迹(表现)记实 修习必修模块数量 获得必修模块学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 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情况 修习选修模块数量 获得选修模块学分 特长 情况 获奖 情况 33

附表15: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总结性评价表 学生姓名 学籍号 自 我 评 语 年 月 日 同 学 寄 语 年 月 日 家 长 寄 语 年 月 日 社 区 评 语 年 月 日

34

附表16: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情况统计表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统计结果 内容 科 目 语 文 外 语 数 学 思想政治 历 史 地 理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音 乐 美 术 体育与健康 合 计

修习模块数 必 修 选 修 I 选 修 II 过程评价 等级数 学籍号 考试成绩等级数 必修 C D A B C 35

获得学分 选修II D A B C D 必 修 选 修 I 选 修 II 选修I D A B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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