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康乐园五期地表清理施
工承包协议
工 程 名 称:兴隆康乐园五期 工 程 地 点:海南兴隆康乐园
合 同 编 号: 施工资质等级:
发包人(甲方):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王志义 签 订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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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康乐园五期地表清理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人(甲方):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王志义
甲方将康乐园五期项目的地表清理施工内容委托乙方采取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康乐园五期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场地树木、灌木、杂草、杂物等清理施工。 二、计价、结算方式及依据
1、乙方所完成工程情况由甲乙双方现场确认,确认合格后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2、甲方在乙方完成所有地表清理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后,对乙方进行结算。 3、本工程结算按照双方议定总价进行结算。
4、若施工期间,甲方另有其他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办理签证结算。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监督与管理。 2)负责与政府部门等对外协调工作。 3)负责提供场地电力、地下管网等情况。
4)根据乙方施工完成情况,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进行清表工作,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 2)确保清表工作的的进度、质量要求。 3)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义务保护好场内电力、管网等设施。
5)施工期间,乙方有义务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09年8月20日2009年8月25日。 五、协议价格
地表清理包干价,合计金额大写 贰万柒仟伍佰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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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每拖延工期一天。罚款 1000 元,大写 壹 仟 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不能展开,工期顺延。 七、付款方式
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甲方按结算定案金额在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各类税费由乙方缴纳。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本协议签订地点为海南省兴隆镇。
发包人: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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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王志义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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