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2、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3、项目经理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一个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设立独立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施工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对于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签字认可,合格后方可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附件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备案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桩基子分部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桩基子分部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施工质量桩基子分部工程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成桩质量检查报告),提供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桩基子分部工程是否与设计文件及变更一致,进行确认的意见。 5、有完整的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桩基子分部质量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条件备案表;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桩基子分部工程基桩检测报告(桩身质量和承载力); 6、桩基子分部工程桩基竣工图;
7、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附: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桩基子分部质量验收备案表.
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备案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土建总包单位 施工起止时间 序 号 1 2 3 4 5 检 查 项 目 是否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至基底(或混凝土垫层)标高,并且标出轴线、中心线(或承台轮廓线)等。 基桩试块报告和基桩检测报告(桩身质量和承载力)。 施工单位(含土建)、监理单位是否已对现场实物按要求进行了实测,并备有实测记录,绘制桩基竣工图。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工程桩规格、型号 总桩数 勘察单位 基桩施工单位 检测单位 验收日期 是否符合要求 6 工程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2)质量管理网络及人员资格证书。 3)工程桩检测报告. 4)各种材料、构配件的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 5)隐蔽验收记录。 6)工序报验记录. 7)混凝土(水泥土)试块报告。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对现场实物按要求进行了实体检验, 并将检验资料报送质监站。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桩基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7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工程资料应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工程桩类型要求提供. 2、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报审日期: 附件二:
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 分部质量备案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分部质量备案具备验收具备条件: 1、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2、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基础(含地下室) 分部质量分部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已签署《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
5、监理单位对监理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质量分部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基础(含地下室) 分部质量分部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基础(含地下室)质量分部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7、有完整的基础(含地下室) 分部质量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8、法定检测单位已对分部的实体进行实体检验(如: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同时,质监站抽测科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测的主要项目进行随机抽测。
二、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质量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砂浆试块试压报告和钢筋工程连接试验报告; 4、有关构配件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5、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或整改报告; 6、隐蔽验收记录; 7、防水施工资料;
8、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记录和验收报告; 9、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资料;
10、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地下室深基坑支护结构工程验收情况; 12、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13、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 分部质量验收备案表。
地基与基础(含地下室) 分部验收备案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检测单位 序 号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已按图纸及合同约定施工至±0.00标高,并且标出轴线、中心线、标高等。 室内基础尚未进行回填土施工,已具备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回填土施工方案。 地基与基础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及反馈情况。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已收集完整,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 主要包括: (1)地基验槽记录或《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各种材料、构配件的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材料检测不合格及处理反馈情况 3)隐蔽验收记录。 (4)工序报验记录。 (5)两块试压报告及强度评定报告。 (6)其他必须提供(如:防水施工、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等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 法定检测单位来对分部的实体进行(如:钢筋保护层厚度)抽验合格。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层次及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勘探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完成日期 是否符合要求 5 6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审日期:
附件2
其它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备案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备案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文件及变更一致,进行确定。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验收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6、法定检测单位来对主体分部结构的实体进行(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结构厚度等)实体检验合格。同时,质监站抽测科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测的主要项目己进行随机抽测。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工程实行样板套制度和楼面实行蓄水试验制度执行是否落实。其施工质量 验收必须符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要求,其他单元、楼层主体应完成灰饼、阳角护角、外墙洞眼、抗裂网片、门窗洞口尺寸校核、暗埋水电管敷设和试穿线、试水等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措施己落实到位。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报送质监站归档. 二、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备案以下资料: 1、施工单位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 2、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主体结构验收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和砼条件试块强度报告;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和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
7、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8、主体结构验收质量备案表.
主体结构验收质量备案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序 号 1 2 3 检 查 项 目 已按设计及合同约定将主体分部的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 有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的装饰工程施工方案。 属于结构子分部的专项工程(如钢结构)已通过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层次及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主体开工、完工日期 是否符 合要求 4 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工程实行样板套制度和楼面实行蓄水试验制度执行规定落实。并具备下列验收条件: 箱(盒)已预埋,导管敷设完毕,导管未隐蔽,导管和箱(盒)连接到位。预埋预留洞口已清出,并有检查记录。门、窗四周及阳角护角已完。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 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 主要包括: 1) 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 各类原材料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两块试压报告及强度评定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序报验记录。 4) 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5) 其他必须提供(如:钢结构、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法定检测单位来对主体分部结构的实体进行(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结构厚度)抽验合格.质监站抽测科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测的主要项目进行随机抽测符合要求。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5 6 7 8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审日期:
其它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是否与设计文件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节能工程实体检测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提供资料:
1、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建筑节能意见批准书及节能设计变更复审批准书;
2、法定检测单位来对实体进行检测抽验合格报告 ;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节能设计审 查备案编号 建筑类型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居住□ 公共□ 主体开工、 完工日期 新建□ 改建□ 扩建□ 其他□ 工程性质 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使用量 (m3) 生产厂 及备案证号 墙材名称 新型墙材 墙材规格 应用情况 (长*宽*高)(mm) 外墙隔热 材料 围 护 结 构 主 要 节 能 措 施 实 施 情 况 外立面颜色 外窗玻璃 (幕墙)材料 生产厂家备 案证号 外遮阳构造类型 窗框材料 生产厂家 名称 厚度 mm 应用面积(m2) 外墙隔热材料应用部位 及形式 玻璃 品种 生产厂及备案证号 深色□ 浅色□ 中空 □ 单片 □ 空气层厚度(mm) 填充墙□ 砼结构□ 内保温□ 外保温□ 着色吸热□ 热反射镀膜□ Low-e □ 普通透明□ 阳台□ 外挑楼板□ 遮阳蓬□ 百叶□ 其它 普通铝合金□ 断热铝合金□ 塑料钢□ 塑料□ 钢塑共挤□ 其它 屋面隔热 材料 名称 厚度 应用面积 (m2) 生产厂及备 案证号 套(盏) 照明灯具 (光源)类型 建筑设备及用电分项计量实施情况 应 用 数 量 热泵利用(应用建筑面积) 空调系统选用设备形式及制冷能效比 □热水 ㎡ □光电 ㎡ □制冷 ㎡ □采暖 ㎡ 用电分项计量 □空气源热泵 ㎡ □水源热泵 ㎡ □地源热泵 ㎡ 动力□ 是 □ 否 空调 □ 是 □ 否 照明□ 是 □ 否 插座 □ 是 □ 否 是否符合要求 序 号 1 2 3 4 5 检 查 项 目 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具有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建筑节能分部已通过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建筑节能分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 主要包括: 1) 建筑节能 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 各类原材料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序报验记录. 4) 实体检验记录。 5) 其他必须提供。 法定检测单位来对实体进行检测抽验合格报告资料报送质监站。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6 7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审日期: 附件五:
其它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是指监督机构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于验收7个工作日前由建设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监督站并派员参加现场监督工作(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情况等实行监督,并对实体质量、相关资料和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进行抽查).其具备的条件、提供的资料、验收的方案、验收的承诺规定如下: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建设单位报送《竣工验收通知书》监督人员已确认签收。 2、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已通过分户验收),法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完备。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突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落实和分户验收贯彻方面)。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
字。
4、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突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落实和分户验收贯彻方面)。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已符合要求。
7、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江苏省《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有相关法规规定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如:已取得消防、规划、档案等专业认可文件).
11、建筑物明显部位已设置好永久性标牌.
12、配套建设的供电、供水、供气、绿化等各项公共设施能满足正常使用。
13、整个外墙及全部外窗进行淋水试验结果合格符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规定。 二、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施工单位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建筑工程资料技术规程》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7、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8、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9、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报审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报审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已通过分户验收)。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等情况。 (1)住宅工程质量是否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进行了逐户验收。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以及按规定与之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设置永久性标牌. (2)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专项工程(如建筑节能、钢结构)已通过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完善到位。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实施情况。 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主要包括: 1) 各分部(子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 各类原材料质保书、复试报告和进场检验记录。 3) 两块试压报告及强度评定报告。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序报验记录,验收记录。 5)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如:外墙及外窗进行淋水试验、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幕墙三性试验报告等)。 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7) 其他必须提供(如:钢结构、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等工程记录和验收报告资料)。 住宅工程已通过分户验收资料报送质监站 。 总包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层次及结构 (户数)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开工、完工日期 是否符 合要求 1 2 3 4 5 6 7 建设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其它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是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能否竣工验收备案的一个前提条件。
报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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