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先评优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崇尚科学,学有所长。勤于思考,善于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社会生活中,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认真上好体育课,能完成学习目标。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全班形成一个民主、团结和积极向上的集体。
2、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
3、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
4、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级,给予优先考虑。
三、校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
(1)责任心强,能积极协助老师开展各项工作。
(2)能带头遵守队纪,队章,在学习,劳动等方面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3)组织能力强,能组织安排好班、队活动并能单独主持主题队会。
(4)敢于大胆开展工作,抵制不良现象,制止各种违反校规的行为,团结帮助同学,一齐前进。
四、文明学生评比条件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一日常规》。
(2)热爱集体,积极为班级服务,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3)在家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尊重家长的劳动;替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自己的事自己做;不挑吃穿。
(4)在一学期内没发生打架骂人、乱扔纸屑垃圾的事。
五、校园小明星评比条件:
在学习、生活、劳动、体育、艺术等任何一方面有显著进步或有突出成绩的学生,经过学生和教师共同评比,学校给予校园小明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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