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表彰先进,树立优秀典型,鼓励广大青少年积极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五河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让每一个学生都学得好”为理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品德修行得好、知识掌握得好、身心发展得好、审美陶冶得好、创新实践得好”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者为评选主体,采取多元化的评选方法,充分发挥评选的激励、教育功能,力求客观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评价方法
1.五个单项相对独立:品德“修行掌握、知识掌握、身心发展、审美发展、“创新实践,学生在这其中3个方面均有突出表现,才可获得此荣誉。
2.各单项由班主任和各任课老师根据学生具体表现评选;根据各单项相应参评出“五好学生”。
3.“五好学生”由校长授予,名额上限为班级学生数的5%。候选人在这个占比以内的,符合要求者全部当选;候选人超过这个占比的,由全班学生投票决定最后当选者。
三、评价标准
1.品德修养方面:
A.必备条件: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规范》,做到与人交往,常用敬语,真诚热情;公共场合,仪态大方,轻声礼让;进出家门,长辈先行,主动问候;安静用餐,细嚼慢咽,节约粮食;外出游玩,尊重习俗,保护环境。
B.具有下列行为:
(1)总是主动热情地与同学、老师(包括不任教的老师、校外的老师)问好,受到校外老师的表扬。
(2)公共场合(操场、楼梯、走道),轻声礼让,不高声喧哗,不插队。
2.知识掌握方面:
A.必备条件:学习成绩优异语、数、外等主要科目学期考试成绩全优,且在班级中名列前茅,其余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勤于思考,爱动脑筋;学习习惯良好;热爱阅读,一学期阅读量超过《课程标准》规定的量。
B.有下列行为:
(1)课堂上表现突出,有创造性发挥,博得老师、同学高度赞扬的。
(2)作业质量高,被当众展览的。
(3)语、数、外等主要科目在某次练习中获得最高成绩的。
(4)优作在学校展出或发表的。
(5)在学校以上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等级奖的。
(6)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使其在一学期中有明显进步的。
(7)学习成绩在一学期中有极大提高的。
3.身心发展方面
A.必备条件: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对运动知识、体育新闻有基本的了解,达标成绩良好等级以上的。
B.有下列情形:
(1)参加班级以上组织的运动会的。
(2)在体育课、活动课上有突出表现的。
(3)在体育运动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班级或学校采纳的。
(4)积极带领同学参加体育锻炼的。
4.审美发展方面
A.必备条件:热爱艺术,认真上好每一节音乐、美术课。音乐、美术考核成绩优秀
的。
B.有下列情形:
(1)在音乐、美术课堂上有突出表现的。
(2)作品在班级以上展出或表演,获得师生好评的。
(3)被选拔参加班级以上组织的活动的。
5.创新实践方面
A.必备条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校外组织的各项活动。
B.有下列情形之一:
(1)每次认真参加班级“实践”活动并认真做好。
(2)在校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
(3)在实践活动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班级或学校采纳的。
四、奖励办法
1、单项奖获得者,也可由班主任自行奖励。
2.获得“五好学生”称号的,学校发给奖状,奖励图书一本或其他学习用品。
3.奖励由学校少先处负责实施。
4.班级也可对获奖者进行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及标准,由各班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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