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又称美感教育。即通过培养人们认识美、体验美、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从而使我们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和美的素养。
狭义的美育,极端的定义是认为美育专指“艺术教育”;其一般的定义是认为美育指“美感教育”“审美教育”“审美观和美学素养教育”等。广义的美育,有人认为:“真正的美育是将美学原则渗透于各科教学后形成的教育。”
美育定义由狭义而广义的过程中夹杂的另一个维度的变化就是:由形式美育走向了实质美育。所谓“形式美育”指的是以培养对象的审美素养(如审美观、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等)为目标的教育活动。而“实质美育”则以上述目标为手段,追求美育的精神实质:人生的美学趣味和教育的审美境界。强调美育对诗意人生的促进功能已成为现代美育的核心。这样,美育概念就应在从狭义走向广义的同时,也实现由形式向实质的
人的天性是完整和谐的,具有完美的人格,个人与社会之间也十分谐调。席勒认为,近代大工业社会造成了矛盾和人性的。近代社会严密的分工和职业的区别,不仅是社会和个人之间产生了严重的,而且是个人本身也产生了人性的。近代人在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客观和主观等方面都是的,已经不再像古希腊人那样处于处于完美和和谐的状态了。因此,席勒极力主张通过审美教育来克服人性的这种。席勒认为,人身上有两种相反的要求,可以叫做“冲动”:一个是感性需要支配的“感性冲动”,另一个是受客观规律闲置的“理性冲动”。这两种冲动都是人的天性,完美的人性应当是二者的和谐统一。只不过在近代工业社会中,人性被开了。因此,席勒指出,需要有第三种冲动即“游戏冲动”作为桥梁,将二者有机的统一起来。因为“游戏冲动”是人的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它既可以克服“感性冲动”,从自然的必要性方面强加给人的;又可以克服“理性冲动”,从道德的必要性方面强加给人的;使人具有真正完美的人性。当然,席勒在这里所说的“游戏”并不是指现实生活中的游戏,而是指与强迫相对立
的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一种审美的游戏或艺术的游戏。席勒极力主张通过美育来培养理想的人、完美的人、全面和谐发展的人。应当承认,从美育理论的发展历史来看,席勒对于美育的认识,确实突破了古希腊时期单纯把美育作为道德教育的特殊方式或补充手段的狭隘观点,把美育提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高度来认识,对后来世界各国的美育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蔡元培(1868—1940年)先生是前清翰林,我国近代著名的民主家和教育家,曾任中华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研究院院长等职。蔡元培对我国近代教育贡献极大,堪称“学界泰斗、人世楷模”。他曾提出过著名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这“五育”为: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其中美感教育是蔡元培先生一个非常有特色的教育思想,尤其以“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闻名于世。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在其《赖斐尔》、《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教育议》、《以美育代宗教》、《美育代宗教》等文章中都有体现,特别是1917 年他在北京神州学会的讲演词、后发表于《新青年》杂志中的《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最具代表性。 虽然蔡元培并未就此写成专著,但“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贯穿于蔡元培先生一生。早在新文化运动中,他就不只一次地提出“以美育代宗教”,强调美育是一种重要的世界观教育。1938年2月8日,蔡元培逝世前两年,在为萧瑜编著的《居友学说评论》一书撰写序文时,还提到:“余在20年前,发表过‘以美育代宗教’一种主张,本欲专著一书……而人事牵制,历20年之久而未成书,真是憾事。” 蔡元培将宗教与美育进行对比,认为宗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二、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三、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因此,蔡元培提倡“以美育代宗教”,“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若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在蔡元培看来,以美育代宗教,使国人的感情勿受污染和刺激,使其受艺术熏陶而纯正,满足了人性发展的内在需求。 “以美育代宗教”是我国近代美学发展的一大思潮,早在王国维先生《去毒篇》一文便说:“美术者,上流社会之
宗教也。”有关“以美育代宗教”的争论,客观上是刺激了当时人们对美学、对宗教本质属性的认识,是有其历史意义的,值得我们后人深入思考。
美育论文
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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