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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任课教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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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任课教师注意事项

各位教师:

为使教师更好的适应函授教学,进一步做好函授教学工作,在此提示大家一些需注意的问题:

1: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请按照教学大纲,参照指定教材(提前到教培处借),编排下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教培处、系部、教研室各一份,学期放假之前交教培处。 2:开学第一周教培处负责将本学期课程安排以OA形式发到教师邮箱中,教师应按照授课计划认真备课,准备好教案。

3:开学第一周教师将担任课程纸质AB卷及答案(由教研室主任审阅后)、电子版打包后交教培处,试卷模板同日常教学试卷模板,试卷由教培处统一文印。

4:教师在上课前一周到教培处领取考勤表、日志、成绩单,并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成绩单、日志、考勤表、期末试卷、借用教材于考试结束一周之后交教培处。 5:教师按照课程表时间地点上、下课,不得提前上课和下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调课须提前告知教培处。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请提前预约,但需提前告知教培处,以便及时通知学生。

6:上课时请教师带好教案,保证教学内容充实,安排合理,目的明确,教案工整,课程结束后将教案交教培处。

7: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做好成绩记录。发现作业相互抄袭者应责其重做。课程结束后抽取5本作业交教培处。

8:教师按照考试安排提醒教研室主任安排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考试前到教培处领取试卷及考场报告单。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要求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在考试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

9:教师如有课程需外出授课,请提前办理出差申请单(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到教培处查询函授点联系方式。

10:每月25日之前教师将本月发生的函授工作量报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汇总后25日报教培处。

11:函授教学检查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进度与内容,教案,学生考勤、日志等。每学期由教培处以及教学系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教学检查中发现不规范现象在进行教学通报的同时,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扣发一定数额的讲课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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