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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凯元:本体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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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边的PS:本文将证明,什么是实践、自在存在、世界、物质、意识、身体、运动、时空、认识范畴(或属性,如本质和现象,恒常性和抽象性,实在和虚无,同一性和差异性,必然性和可能性等)。尤其要证明,马克思的哲学到底是怎样的,后继者到底有没有误解,甚至歪曲。

我一直觉得有必要详尽地去写并发表,但一直觉得还不是时候。故这篇哲学本体论的文章,是对各问题的文段综合。修订多次,这次觉得框架算是有雏形了,内容和排版也更适合阅读和理解,故再发一次。文字不算多,但涉及很多。为方便大家理解文中所述,可以参阅在贴吧发过的相关帖中的讨论。很多引文不详细注明,免得有人说太学术,而想查阅的人,也能通过关键词在相关文献中找到对应的内容。

研究,是一种人的活动,总是从某处出发,再到达某处。出发,总得有一定的前提和方法。但太多的研究者,是以结果的有效性,来证明前提和方法的正当性。行政法也受到过这种错误的严重影响,如后文将论及的那些以目的合理来证明手段正当的思想和制度。

前提并不先于方法,而是因某种方法得以显现、确定。所以,首先应追问的是:用什么方法开始,是合理的?思辨?如黑格尔所言:“我们以为构成我们表象内容的那些对象首先存在,然后我们的主观活动方随之而起,„„反之,宁可说概念才是真正的在先的。”[1]观察?这确实是科学长期所坚持的。但波普尔认为,这都是错误的[2]。他认为,应从“假说”、“猜想”开始。其“猜想和反驳”的方法,确实能较好的解决法学“应然”与“实然”二元论的问题。这依赖于次生语言,即意义不依赖于实指的语言,如“方的圆”,实指不存在,意义却存在,也存在客观的形式。但他却从未说明,原生语言如何产生,进而发展成次生语言的。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也有相同问题。而以上各种方法的错误根本在于:将某种先验的规范作为前提,而方法才得以使用。自然法学派[3]、分析实证法学派[4]、规范法学派[5],皆错于此。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语言和意识

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6]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告诉了我们研究的根本方法:实践。实践不只是我有目的地去改变这个杯子,而是我诞生后,就总在某种环境中活动,并以此影响环境,也受环境影响。而因实践所具体显现的存在,就是我们研究的前提:生活。生活不是像摆在我面前的这个杯子,也不是像我在这个杯子之中。生活不是既成的空间,而是开放的场所,这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世界”,人的世界。而生活之外并非虚无,而是尚未因实践而具体显现的自在存在(包含现象界,即科学和恩格斯所谓的“自然界”)。人的生活,最基本的事,是与他人交往:他因他人而诞生,他成长为“人”,必须他人的抚养和教育。狼孩不靠人抚养,也能成长,但它并不是“人”——其虽有人的生理结构,但即使达到了法定年龄,也非精神病,它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若不能,岂能拥有“人”的资格,享有“人”的权利?何况,它的成长,也难以离开同类,即变相的“他人”。而成长为“人”后,更不可能摆脱他人:且不说如今地球上的土地皆有归属,空气无处不含有现代文明的污染物,自然界被高度“人化”,就连这个人也一样,所谓“异化”——想摆脱他人,仍得用从他人那获得的身体、知识等来实现;而摆脱后继续生存,仍得用那些从他人那获得的东西,还总得想着要“摆脱他人”。于是,他人都以不在场的方式纠缠着他,他仍得与他人交往。交往,需要互相理解,需要语言。语言,就是我们研究基本的工具。不用语言,当然也能思维,行动,但缺乏普遍的高效性,尤其在如今这样的世界,实践更依赖于语言,研究更是如此。

这一思想,深远地影响了后世,如存在主义[7],一些语言哲学[8]和社会学[9],法学自不待言。即使有的人未承认受其影响,其理论的关键,仍有许多与这一思想相同或近似的观点,这也佐证了这一思想的合理性[10]。

到达,总是希望能到达预期之处,即目的地。但如果目的地本身并不比其他地方更优越,就算到达了,也算失败的。正如太多的研究者,总是企图发现“背后的”、“深刻的”东西,所谓“透过现象看本质”。殊不知,说人的本质是什么,既不是某些人的某些外在表现,也不是某些人的某种内在意识,正如马克思《关

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那句名言,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萨特一语中的:“显象并不掩盖本质,它揭示本质,它就是本质。存在物的本质不再是深藏在这个存在物内部的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象序列的显露法则。”[12]易卜生戏剧中的培尔·金特,独自不断剥掉洋葱的皮,寻找其内核,却不知剥掉的每一层皮都是洋葱本身。

(以上这段有注释的文段,源自我本科毕业论文,本文所涉领域和内容颇多,不仅谈法学,还涉及马克思主义和其他学派、思想相关的哲学、政治学等;不仅有理论,更有丰富的、直接关系人们切身权益的社会生活,如以相关现行法和案例。欢迎各位不吝赐教,多多指正!http://tieba.baidu.com/p/3066730009)

唯心主义和很多唯物主义的错误——

永恒的主体(如唯理论、德国古典哲学、心学)或客体(道家和理学的“道”、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经验中有吗?概念上呢?“红”也是会灭失的,维特根斯坦证明过。说„„是永恒的,实际是以意识持续保持同一性推断出的,以有限的、流变的观测者构造出一个所谓有不变本质的、无限的东西。萨特指出:“把桌子揭示为桌子要求桌子的恒常性,这恒常性便从将来走向这桌子,它不是纯粹被建立起来的给定物,而是一种潜在性。”(《存在与虚无》第二卷第三章第三节)即以意识的可能性(将来),奠定恒常性。因此萨特说:“恒常性和抽象是一回事”。对“这个”而言,是“与其本质相符的纯粹可能性。

说“我”是开端、根本,若没有他者 如何显现为“我”?语言上就很明显。„„创造一切或决定一切,谁又创造它或决定它?经验中有吗?逻辑上呢?一旦认定一个开端、根本,必然意味着对于它的“现在”,它有“过去”,有“之前”,可这还能说它是开端、根本吗?看到一棵树连接土地的部分,就证明其与地面接触部分是其开端?把树挖出,看到树根,于是证明了树根是树的开端?树根的开端又是什么呢?以为这就是决定树产生的原因的人,无视了自己一直在用流变的意识规定出各个点。这样反驳唯我论,同样可用于反驳有神论和科学的假说——按能量守恒定律,宇宙能量恒定,但能量如何产生并变化的?故有“宇宙大爆炸”假说,以发生论证明,但大爆炸前,难以解释。

把多样性,如矛盾,归结为“我”,如何解释“我”怎么衍生出多样性?华严宗所谓一即是多,多即使一,实际是基于一个超脱于一和多的意识,抽象实现的,并没有囊括一切。所谓的“大全”并非实存,阿多诺与黑格尔唱反调,所谓“整体是虚假的”。当然,这不是说整体是无用的,而是说整体是人构造的,因为人的感知是整体化的,格式塔心理学等已证明,此不赘述。

我常说,凡是被感知的,都不是我的——这里的“我”,指绝对的主体性。因为感知是对意识之外„„的感知,也有胡塞尔所谓的意向性:对象和我之间,总有距离。我在感知对象时没有感知到,但其不存在吗?没有距离,对象就和我合为一体,无所谓对它的感知。就像你如果完全把握了我,我还是我吗?我只是

你的一部分了。也许有人会用“我感觉到我”来反驳,如我感到我的手,但后一个“我”是被感知的对象,不是全部的我,而我没有了手,还有别的感知,还能活着,但没有了意识呢?但意识总是对„„的意识,要有不完全透明的主体和对象,距离,背景,才可能有意识。没有镜子或他人等非我存在的反馈,我不能看到我的全身,不论体内或体外。

因此,绝对的主体性,绝对的我,不是一个实在的硬核,而是流动的意识,是我的意义,我的可能性。意识的本质不是生理、物理的功能,而是意义的,自觉性的。怎么知道意识是神经元受刺激作出反应形成的?不是有意识作为观测者,不是实践得来?若科学能像设计电子程序一样制造出和人脑一样的功能,那也不是意识,因为那是被人设计好的,没有自觉性,和人的意识完全不同。企图从外在因果关系找到意识“产生”的原因,找到“决定者”,无法解释无知的本能如何突然就成了自觉性、目的性的意识。意识若是从外在被给定的,就没有任何内在自由可言。

萨特认为,有“这个”总意味着有“那个”,“这个”作为“质”,是“不可触及的永恒在场”,“指出了我们所不是的,并且指出我们否认的存在样式”。(《存在与虚无》第二卷第三章第三节,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也有类似的观点)而对于人的本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所谓“人仍旧在形成中”。

那么,怎么证明有物质?不是实践揭示的吗?在意识这束光照亮之前,在没有因实践而具体显现之前,不能证明有什么,像一片黑暗。但确实有存在的,是尚未显现出具体属性的、充满可能性的自在存在。这才叫实事求是。甚至这么说也是不准确的,好像在照亮之前,已经有了各种既成的东西,只是人没有看到。

我们总能发现、讨论更多存在,实践总在突破经验。即使看似一个有限的杯子,也有无限的意义可以挖掘。黑格尔也承认:“„„反思的思维决不能穷尽对象的固有本性或概念。”(《小逻辑》,§174附释)所以,当然有独立于我们意识的存在。但这尚未具体显现,不能说必然有某种存在者,也不能说一切存在的本源是物质还是意识或某种性质的存在。

说自在存在中本有属性,就像说人们古时以为月亮本身是发光的,是会阴晴圆缺的,是因为人们的工具(科技),不够准确,实际也就是人的意识不够准确,而月亮一直就是那样,确定无误,而这才是月亮,是其本质。由此又进一步推出,一切的本质也是确定无误的,只要意识更准确,就能发现它。科学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这与黑格尔的形而上学是一致的,佛学所谓“本来清净”亦然。既如此,哪来的“妄念”,哪来的偶然性和模糊性?佛学看到了意识的虚无化作用,却将此斥为“妄”:“四缘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缘气,于中积聚,似有缘相,假名为心。”(《圆觉经》,普眼菩萨)但没有“无常”,没有欠缺,如何显现出“清净”和“圆满”?没有偶然性和模糊性,又如何显现出必然性和确定性?既然意识是虚妄,却用意识肯定意识之外有非虚妄的存在?

正因为意识有偶然性和模糊性,才能从不同时间(古今,昼夜),不同角度(地球上,太空中,月球上)面对月亮,把不同的感觉(肉眼直接看,用天文望远镜看,登上月球)综合起来,才得到月亮所谓的本质。他们以为能独立于世,就像面对一个杯子,甚至要当杯子不再变化,比如摔碎了,成为过去,才能完全认识,因为获得了必然性和客观性。若如此,他们就只能在虚无中,但这还是虚无吗?他们仍在世界中。

世界不是完全实在的,不是“一切”。“一切”作为对象,需要观测者,距离,和背景、环境衬托,才能显现。没有距离,就像你的眼睛贴在这些文字上,能看出这些字吗?太远也看不出,须有适当的距离,前文说意向性时已说到。若没有背景、环境,就像黑色的屏幕上有同样黑色的文字,你能看出吗?而意识,实践,如一束光,从某个角度照亮了尚未具体显现的自在存在的某处,就是“真理”。

下边这些内容,对长期受官方马哲灌输的人和左派来说,可能会不解,甚至觉得是歪曲或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但不管怎样,解释合理,也忠于马克思原著,符合马克思一贯、基本的观点,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错误,西马研究很多了,大陆也有不少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研究,如俞吾金的《被遮蔽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当然是伟大的,为马克思主义乃至人类历史发展,做出了不

可磨灭的贡献;但人无完人,他们也都承认,当下的认识总是有限的,所以他们反对形而上学,那么他们的理论就不是绝对真理,不等于永远正确的。然而,由于官方长期的灌输,加上日常生活形成的惯性思维,还有政治信念等因素,上到官方,下至常人,不承认辩证唯物主义中的错误,还用教条和独断的方法和态度应对——

恩格斯认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二,载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229页。)接着又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而创世说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往往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复杂和荒唐得多),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同上书,231页。)这就认定了:1. 一切除了意识,就是存在;2. 意识和存在只有其一是本原。这都毫无证明,却排除其他可能性。更成问题的是,他把思维等同于精神、意识,认为三者都是一回事,所以才前一句说“思维”,后一句却说“精神”,别处又说“意识”;又把存在等同于自然界,之后进而把自然界等同于他抽象出的“物质”,这也都毫无证明。而他认为,意识源于物质,教材所谓“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就是说,同一的存在(自然界、物质),竟能产生意识这种非存在!黑格尔哲学不是创世说,他这种无中生有的神逻辑倒是。

黑格尔的辩证法都知道,有和无是对立统一的,并非谁是根本,谁产生了谁。何况“存在”不等于“有”,存在和虚无不是对立统一,更不是谁产生谁的关系。虽然黑格尔也认为,一切有一个最终的本质,即“绝对精神”。但其本身是“自在自为的”,即有意识的能力。所以其本身能产生运动,也就有产生物质和意识的可能性。而恩格斯的物质是绝对的客观实在性,不具有意识的能力,纯粹的同一性,连变化(运动是可能有的,比如水在杯子里,晃来晃去,但还是水)都不可能产生,何况产生意识?萨特也指出过二人在辩证法上的区别。

杜林认为,物质和意识统一于存在。且不论别的,这种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显然是对立统一的。但如今国内在应试中,却认为这是二元论的观点,网上一搜即见。然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并没有这么认为;列宁、斯大林,以及近

年国内教材,也没有这么说过。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还说:“我们看到,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从存在开始的——像杜林先生一样;这种存在表现为一种虚无——也和杜林先生一样;从这种‘存在—虚无’过渡到生成,生成的结果就是定在,即存在的较高的较充实的形式——完全和杜林先生一样。”(恩格斯:《反杜林论》,第一编,四,载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20页。)如果说杜林的观点是二元论的,那么杜林虽贬低和谩骂,实际却挪用的黑格尔哲学,也是二元论的?可不论是马恩列等人,还是国内教材,以及西方哲学界,有谁会这么胡扯?

但是,这种误解正是源于恩格斯,源于他把“存在”等同于“物质”。于是,一元论就被当成了:要么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要么世界的本质是意识。杜林没有把“存在”等同于“物质”,也没有把意识统一于物质,就被某些人认为是二元论的;黑格尔虽然把物质和意识统一于绝对精神中的某些范畴,但绝对精神被这些人认为就是意识,故认为黑格尔是一元论的。

相反,恩格斯认为,物质能产生或消灭意识,能独立于意识存在,总体上比意识优越;反之,意识却不能对物质那样。虽然承认意识有“反作用”,这恰恰把意识当成了首先是被动的,不可能先其作用。这还叫对立统一吗?对于他所谓的“哲学基本问题”,他所谓的根本规律,即对立统一,竟然不适用?既然不是对立统一的,也不符合教材所谓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转换”,这还符合辩证法吗?那他又凭什么把物质和辩证法搞在一块,自称“自然辩证法”,而后又演变为“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

没有先验的、在实践之外的本质(如各种属性、规范和意义),不论是一元论还是二元论,不论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比如颜色,既不是视觉等意识本身具有的,也不是物体本身具有的。我不能想象出三原色衍生之外的颜色,但没有感受光线反射的视觉,物体也无所谓颜色,甚至无所谓物体。如果有,那么对任何东西而言,刀都是锋利的、坚硬的?若承认这些属性是对人,或至少是生物而言才显现;又说这些不是本质,那么本质是什么?“世界的本质是物质”,其本质只能是物质,是客观实在性。那么,任何东西本质都一样。但是,没有各种非本质的现象,个别,部分,如何成为“刀”?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错了?应该说,人的本质是物质,是客观实在性?可恩格斯说了,

物质是抽象出的概念。谁在抽象,用什么抽象?这是纯粹的“客观实在”?难怪,恩格斯第一次听说有鸭嘴兽这种动物时,就认为它不是哺乳动物,还进行嘲讽,因其不是胎生的。他把“哺乳动物”看成是在实践之前,就已经有某些属性的存在了。后来,他承认自己错了,却仍不承认其本体论错了。科学如果能把“一切”都放进一个不受外界影响的、封闭的容器,就像放进试管,包括研究者自身;同时,研究者又能从外向试管内观测,以达到“客观”。那么,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消灭哲学和宗教。这夸张吗?难道科学不必须把对象变成可经验的,并从第三人称视角观测,以此获得必然性、客观性?

但这可能吗?这恰恰离不开研究者的第一人称视角,离不开他的身体和世界。如果不受外界影响的、封闭的条件下,才可能有必然性、客观性,就像试管中的化学物。但没有外在的、开放的世界,哪来内在的、封闭的世界?后者怎么可能完全不受前者影响?怎么可能把前者都纳入其中?何况,对象不是“一切”,还需主体、距离和背景,才能显现。

而且,观测必然影响对象,没有纯粹客观的观测,当然也就没有纯粹客观的认识。如果被观测的是生物,比如人,被观测的人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被观测吗?而他的主客观反应,会和不被观测时一样吗?连动物也一样。如果被观测的是非生物,比如粒子,需要至少一个光量子,而这就影响了粒子,若要准确观测其速度,其位置就测不准,反之亦然,所谓“测不准原理”。如果说,这误差不大,或者说可以接受,这恰恰是价值判断,而不是什么客观认识。

科学本身不是立场,若企图以此解决一切问题,就成了科学主义。但数学都无法证明几何公理为何是公理,牛顿第一定律、热学第三定律也不是实验证明的。而科学更不是一个完全自洽的体系,比如,热力学第一定律认为能量守恒,但能量哪来的?于是又提出各种假说干什么?

“物质”一词是旧哲学中实体演变来的,唯物主义的含义源自“实在论”,而实在的并不只有物质。恩格斯认为“自然界”是独立于人的、有先验规范(如“一般规律”)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

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四,载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253—254页。)这就使唯物主义倒退到了斯宾诺莎那种“实体”的水平上,列宁等后继者在此基础上建立“辩证唯物主义”,进一步误解了历史唯物主义。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一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既然是从有限的经验归纳获得概念,凭什么认定这个概念在超验的无限范围内都有效?世界的本质(本源)是物质?世界只有自然界吗?杯子的世界是什么?狗的呢?对于它们来说,它们能像我们那样看待它们吗?我们能又能像它们那样存在吗?如不能,又怎能领会它们的世界?从经验有限的归纳,推演到超验的无限范围,认定一切源自某种存在,是理性逾越了实践所能证明的界限,当然错误。而且,这意味着一切早已注定,即使有运动,运动的内容和范围都是既定的,就像水被封闭在杯子,怎么晃动,还是水。即使用种子的比喻,如阿那克萨戈拉、佛学的阿赖耶识、黑格尔,也是错的:种子的可能性早已注定,种子不能长成杯子;而其构成和能力不是自为的,即自己决定的,而是外来的。然而,至今人们还不能像一个杯子如何被生产出来那样,证明“意识如何产生”,就说一切最终产生于物质,而从物质中产生的任何东西,如意识,都不可能取代物质的地位,根本上都得服从物质,这叫科学吗?

从构成上看,既然一切本源是物质,即有客观实在性,那么构成物质的客观实在性是什么呢?物理学上某种最小的粒子?但这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相悖:那意味着,粒子最终不可分,有认识和实践必然不能达到的地方。若粒子无限可分,最终就趋近于虚无,实在性居然源自虚无?若粒子无限可分,最终就趋近于虚无,实在性居然源自虚无?如果把虚无当做0,接近虚无毕竟还不是0;如果把虚无视为1,无限接近虚无就是0.9999„„,可数学界又认为不存在0.9999„„这个数,或者认为二者是相等的。就算结果最终不是虚无,那是什么呢?既然没有一个确定物,怎么就确定是实在性的物质呢?逻辑推演,等于实际吗?逻辑上无限可分,等于实际无限可分吗?这岂不是和黑格尔一样,把思维和存在视为同一的?不论可分或不可分,粒子之所以能显现,能分辨出这是一个粒子,那是一个粒子,因为它们之间有一定的距离、空间,而这些是客观实在性吗?不论实践或想象,都不可能是粒子的总量比它们之间的距离、空间更多,那么还

能说“物质”是世界的本质(本源)吗?没有距离、空间的衬托,粒子无法显现,这说明客观实在性更重要,更优先吗?而距离、空间不是本来就存在的,粒子这样一种占据空间的存在物也一样,都是实践所显现的属性。(详见后文对各种属性的分析,也可参阅《存在与虚无》第一卷第一章第四节,两个点的例子。)就从名称上,也能一眼看出:“客观”,不是相对于“主观”显现的吗?“实在”不是相对于“虚无”显现的吗?那么“客观实在性”这种属性,能完全脱离主观,脱离人意识的虚无化,本来就存在吗?

企图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建成科学体系的《自然辩证法》实际很不科学,爱因斯坦如是说:“爱德华·伯恩斯坦先生把恩格斯的一部关于自然科学内容的手稿交给我,托付我发表意见,看这部手稿是否应该复印。我的意见如下:要是这部手稿出自一位并非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而引人注意的作者,那么我就不会建议把它复印,因为不论从当代物理学的观点来看,还是从物理学史方面来说,这部手稿的内容完全就是胡说八道、疯人之作。可是,我可以这样设想:如果考虑到这部著作对于阐明恩格斯的思想的意义是一个有趣的文献,那是可以勉强出版的。”(《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02页。)

的确,恩格斯一方面一直用自然科学来证明自己的唯物主义,另一方面却时常和自然科学不符,有点像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观,却又不是,因为都是用模糊的主观性来作为解释。如认为人的发音器官不是自然选择,而是因为人“需要产生了自己的器官”,“至于触觉,只是由于劳动才随着人手本身的形成而形成”;如猿变成人是因为“食物愈来愈复杂,因而输入身体内的材料也愈来愈复杂,而这些材料就是这种猿转变成人的化学条件”。

对此,马克思是怎么看的呢?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生活的要素; 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 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却说:“唯物

主义的自然观不过是对自然界本来面目的朴素的了解,不附加任何外来的成分,所以它在希腊哲学家中间从一开始就是不言而喻的东西。”且不论对错,二者在哲学上的对立显而易见。

马克思又说:“请你问一下自己,你是怎样想到这个问题的;请你问一下自己,你的问题是不是来自一个因为荒谬而使我无法回答的观点。请你问一下自己,那个无限的过程本身对理性的思维说来是否存在。既然你提出自然界和人的创造问题,那你也就把人和自然界抽象掉了。你设定它们是不存在的,你却希望我向你证明它们是存在的。那我就对你说:放弃你的抽象,你也就会放弃你的问题,或者,你要坚持自己的抽象,那么你就要贯彻到底,如果你设想人和自然界是不存在的,那么你就要设想你自己也是不存在的,因为你自己也是自然界和人。不要那样想,也不要那样向我提问,因为你一旦那样想,那样提问,你把自然界和人的存在抽象掉,这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同上书)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说:如果我从现实的苹果、梨、草莓、扁桃中得出“果实”这个一般的观念,如果再进一步想象我从现实的果实中得到的“果实”(die Frucht)这个抽象观念就是存在于我身外的一种本质,而且是梨、苹果等等的真正的本质,那末我就宣布(用思辨的话说)“果实”是梨、苹果、扁桃等等的“实体”,所以我说:对梨说来,决定梨成为梨的那些方面是非本质的,对苹果说来,决定苹果成为苹果的那些方面也是非本质的。作为它们的本质的并不是它们那种可以感触得到的实际的定在,而是我从它们中抽象出来又硬给它们塞进去的本质,即我的观念中的本质——“果实”。于是我就宣布:苹果、梨、扁桃等等是“果实”的简单的存在形式,是它的样态。(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71—72页。)把这段话中黑格尔的“观念”,换成恩格斯、列宁的“物质”,马克思的指认同样成立:他们都认为感性所揭示出的具体对象(梨、苹果)不是它们的本质,它们的本质是理性抽象出来的普遍性,并且这种普遍性是在先的。

这当然是本末倒置的错误:没有具体对象,如何抽象出普遍概念?而具体对象,能脱离人的感性和实践显现吗?抽象又是谁在抽象,用什么抽象在用什么抽象?难道不是人,在用意识抽象?那么恩格斯、列宁那种脱离人的客观实在性、普遍性?所以马克思讽刺道——用这种方法是得不到内容特别丰富的规定的。如

果有一位矿物学家,他的全部学问仅限于说一切矿物实际上都是“矿物”,那末,这位矿物学家不过是他自己想象中的矿物学家而已。这位思辨的矿物学家看到任何一种矿物都说,这是“矿物”,而他的学问就是天下有多少种矿物就说多少遍“矿物”这个词。(同上书)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再次批判道:“在最后的抽象(因为是抽象,而不是分析)中,一切事物都成为逻辑范畴,这用得着奇怪吗?如果我们逐步抽掉构成某座房屋个性的一切,抽掉构成这座房屋的材料和这座房屋特有的形式,结果只剩下一个物体;如果把这一物体的界限也抽去,结果就只有空间了;如果再把这个空间的向度抽去,最后我们就只有纯粹的量这个逻辑范畴了,这用得着奇怪吗?用这种方法抽去每一个主体的一切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所谓偶性,人或物,我们就有理由说,在最后的抽象中,作为实体的将是一些逻辑范畴。所以形而上学者也就有理由说,世界上的事物是逻辑范畴这块底布上绣成的花卉。”这再次说明,是人在抽象,在用意识抽象,任何范畴、概念,这些普遍性不是什么世界的本质,而是活生生的人的产物。恩格斯、列宁的“物质”,正是他们抽象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范畴,他们却说这一范畴是独立于人存在的。

对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马克思批评道:“在一个学究教授看来,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并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

在被恩格斯评价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说——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aendliche)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及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第二条)这段话表明,意识的真理性和客观性,不是靠物质做担保,而是人的实践,这叫“物质决定意识”吗?

“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一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 (第三条)这说明环境这种客观存在,是先于人存在的吗?何况环境并不是独立于人存在的物质,不是不因人改变的规律。自然界对人来说显然是一种环境,为什么自然界就被恩格斯等同于独立于人存在的物质和规律?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第八条)这话的意思是“世界的本质(本源)是物质”?

“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 (第十条)如果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一致,应该说立脚点是“物质”吧?

就连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样的观点也是一致的,比如:“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载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30页。)因此,历史唯物主义说的是“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同前引),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这一著作还将他们这种共产主义者,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第一章第二条,载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48页。)而“社会存在”也好,“生活”也罢,难道是脱离实践的,脱离人的客观实在性、普遍性吗?

有人或许会拿出那句大陆考试常用到的马克思的话作为反驳:“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句话是对的,马克思在这反对的是认为观念先于物质的观点,但并没有说“物质决定意识”。而且联系上下文看,马克思这里的“物质”,不是恩格斯那种脱离人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性,而是和人密切相关的“现实事物”。这句话出自《资本论》1872年第二版的跋,联系紧接着的前文即可知:“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 而“移入人的头脑”,这并没有证明物质先于意识,反而表明意识已经存在,否则用什么“移入”,谁在“移入”?

如果还有人说,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其不成熟的作品,

他生前也没有发表,所以不能代表马克思的哲学,那么我要说: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不也是未完成的作品吗?但颇具规模了,恩格斯生前也没有发表,为何官方却将此发展成了“辩证唯物主义”,并说马克思的哲学也是如此?也许,恩格斯早已看出马克思和自己哲学的差异,但碍于情谊和事业,既没有发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也没有发表自己的《自然辩证法》。

列宁受恩格斯影响,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给“物质”下了官方权威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但有什么“实在的”是完全不依赖意识存在而又能被意识感知的?

一、怎么知道一个杯子实存?看一眼,摸一摸?扭头不看,没摸到,凭什么说杯子仍实存呢?因为别人也能看到,或者拍照、录像中有,所以杯子实存?别人说的和影像反映的,是杯子本身吗?信与不信不是由自己选择吗?而别人和影像是否实存,不也得靠经验辨别吗?能像列宁说的“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靠经验认定对象实存,实际是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论断。而且,你凭什么相信你的感知?还能从一个对你来说是客观实在的杯子,就超验地推断出:整个世界都是和这个杯子一样,都有客观实在性,所以世界的是物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不也有客观实在性吗?而大陆教材总说“客观存在”,而非“客观实在”,更是错误——“方的圆”,因其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就是真理吗?这是客观存在的命题,语法上没问题,但有实际所指吗?意识从哪“反映”出呢?这在意识上也不能想象出“方的圆”,故不能说这是意识。这也证明主客二分的思维有问题。

二、拙作《摧毁主观唯心主义兼谈存在主义》中说过:“如果感知不是存在,是虚无,就像一个虚无的手,怎能作用于存在,抓住实在的东西?但如果感知是一种存在,就没有对其他存在的绝对优先地位,而是共存的、相互影响的。”显然,意识不是虚无;而意识要影响存在,需要中介。最基础的,就是通过身体。能想象一个没有身体的意识吗?那只能是虚无。但就算意识如“水月镜花”,仍须有实存的水和镜子,才能显现出“月”和“花”。故缸中之脑,《黑客帝国》,不能证明有可能一切虚妄。也不能想象一个没有意识的身体,能生存,能选择。问题来了:身体是意识,还是物质?

若身体是意识,应任由我支配,但实际不是:

(一)身体会产生抵触我意识的反应,会累,痒,痛;

(二)我不能直接看到、摸到甚至感到我身体的全部,必须将其当成一个对象,并借助外界的工具,才能实现,但我的意识不需要;

(三)他人能完全看到我的身体及其活动,但不能完全看出我的意识,所以他人会通过我的行为误解我的想法。比如,我在她面前表现不自然,甚至不积极回应她,她以为我讨厌她,但我其实喜欢她,只是不知所措或还不想表现出来;而我心里想着怎么收拾他,却对他微笑,客气,甚至帮助他,他以为我是好心对他。

若身体是物质:

(一)我能控制我的身体,能用我的手,拿起枪,杀死我的身体,这叫“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吗?身体这种物质,居然被意识操控,乃至自己毁灭自己?若说死了的身体还是物质,那是用抽象偷换了具体——身体已经丧失了原有的功能,只是些化学元素的存在。所谓“割下来的手不再是人手”(本文论及身体的部分,均可参阅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一部分)。而这仍可以被抽象,说成是“存在”,并不是有具体属性的物质。而这些抽象,实际基于其他意识作为见证人,才能说“有”这些。

(二)若说身体是物质的一种,但不是物质的全部,所以物质仍然独立于意识存在。既然不排除特殊性,为何不在“物质”前加限定词,却用全称判断?而且,一个意识能控制其身体,又通过其身体控制很多存在物,凭什么认定意识有朝一日,不可能达到控制“全部物质”?却认定随着实践的发展,意识一定能认识一切,当然也包括全部物质了;而随着实践的发展,意识却不可能控制一切?

这再次证明,主客二分的思维有问题,不适用于身体。身体是主客的统一体,是“为我”的,也是“为他”的。

而身体在中介过程中,或多或少影响了杯子:眼睛看到一个杯子的形状,就能证明那是个杯子吗?亲自用手去摸,最直接也最充分地证明了杯子实存。但手的温度、力度,对杯子没有影响吗?杯子的实在性,就像它的坚硬、冰凉的属性,不是因为手的触摸而显现的吗?

即使是貌似最客观地用眼睛看,也充满了实践性:比如透明性,在蛇的眼里,没有透明。又如空间性,眼睛一次只能看到杯子的一面,三维性不是“看”出的,

而是因为眼睛能从不同位置观测对象,综合得出其三维性——刚才看到杯子的侧面,现在又看到杯子上面,要保持记忆和注视,才能证明这两个面属于同一物。对抽象掉人的自然界而言,到处都是粒子分布,无所谓三维性,无所谓侧面和上面,也无所谓一个“实际的杯子”。又比如画是平面的,但我却看出画上有一栋“房屋”,因为画得很像,画面表现的亮度差,边界,使我联想到现实中的房屋的正面和侧面,以及其棱角。而联想源自我的经验,我曾看到房屋的正面,也走到其侧面看过,还走进过房屋。随着我身体位置的变化,我知道能从不同角度看到房屋,以及其可能的样子。当我看到相似的平面时,视觉就有了立体感,把它当成“房屋”。而相似度,取决于实践的程度,这就是为什么有时看到真的房屋,却像是平面的。

因此,时空不是唯一的。康德即使有些二元论,但时空对他而言仍然是唯一的,时空是我的认识形式,我对我而言当然是唯一的。于是“世界是有限还是无限”这样的问题,在康德看来,必然陷入“二律背反”。看到一个杯子,就认为这已经占据了一个空间,或者其现象在我意识中占据一个空间,这个空间是恒定的;而其显现又需要周围的衬托,那么外在可能有更多空间。于是证明那个问题,就得不断向外探寻。因为人们不能钻进杯子里去体验,就说其中没有不同于三维性的空间。由此看来,身体的空间,也是人身躯的三维性。但那是他人视觉下的空间,身体的空间随身体的实践而展开或收缩。又如一块很小的新片,其储存的信息展开后,何止芯片本身那点体积?“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

时空也不是先验的范畴,不论是意识的还是物质的。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言:“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也是人的发展的空间。” 如果仍然把“过去”理解为按固定顺序排列的必然事实,如本雅明批判的“把历史事件的次序像念珠一样在手中捻来捻去”,这不仅会导致“历史决定论”(详见后文论述),还会无法回答“意识如何产生”,“世界的本源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既然过去不再改变,就像手中的念珠,只要顺着捻下去,总能找到想找的那一颗。但这样的方法不能用于意识,因为这意味着仍有意识在“之前”,作为见证人,观测这一切,这就无法回答问题。如前

文已述,意识是意向性的,如一束光投射出去,再反射回来,才能在镜面上成像,才能形成理解。而这已经不是意识的“开始”,而是“结果”,是“现在”。当我们问“意识如何产生”,“世界的本源是什么”,我们已经有了意识,已经在世界中了,岂能回到一种没有这些存在的境界,去证明这些存在的起源?岂能用有意识的实践去达到一种和意识、实践完全无关的境界?你看到有人制造出一个杯子,就能说,物质是意识产生的、或创造的?你看到有人生了孩子,就能说,意识是物质产生的?除非你能看到,所有意识如何从某个东西那,从不存在的变成存在的?这可能吗?就算你能,你是用什么看?不是你的意识?可你能看到,你的意识如何从不存在变成存在的?你能看,恰恰基于你已经有了意识。所以,意识不可能理解意识的产生,就像人不可能体验到自己诞生(死亡也不能)。“诞生”是意识的基础,又是其认识的界限,如佛学所谓的“性空”。

而“前提”,“先”和“后”,过去和将来,这些都是以“现在”,以一个有身体的、能实践的人为坐标轴,才确立各自的意义。难道有谁每天醒来,或者每次思考时,都是从他每一个作为物质的细胞出发,从作为物质的宇宙整体出发,追思他的每一个祖先如何繁衍到他,然后才开始生活,才得出结论或作出决定,这才叫“有根据”,才叫“唯物主义”?

我做过某件事,但我根本不记得我当时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我获得的是之后的意义,从外在又岂能获得我当时的意义?古人以月亮的阴晴圆缺,制定日历,但新月并不是月亮的过去,满月也不是月亮的将来,这必需一个能留住过去,并向将来超越的见证人,才能显现。如果说月亮本身有过去,是某些物质构成的,这仍然是见证人显现的结果。而且这些保持恒常性的物质,不也是人抽象来的?想到“现在”,是现在,说21世纪,说冬天,也是现在。为什么?都由于我有一个身体,我能实践,在自在存在的变化中,用以定向。没有实践,也有变化,但说不清是什么变化,怎样变化,充满模糊和可能。我给了变化一个定向,才能证明是一个杯子,从这,到那,还是一个杯子,才有所谓的“运动”。

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也不可能没有运动的物质。”(《自然辩证法》,435页。)为避免陷入明希豪森三重困境中的无限追溯和独断论,于是陷入循环论:“运动和物质本身一样,是既不能创造也不能被消灭的„„运动不能创造,只能转移。”(《自然辩证法》,436页。)

黑格尔认为,哲学理所当然是个圈,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也指出亚里士多德不知道循环中也可以有运动。但是:即使一切确是循环,却不能证明为何如此存在。而循环是一种运动,需要有不变的参考系,和一个位置也相对不变的观测者,才能显现,循环不可能是“一切”。

萨特指出,变化不是运动,“动体在起点和终点是与自身同一的,就是说在运动框住的这两个停滞点中,这一事实丝毫没有预料它在作为动体时曾经是什么。”(《存在与虚无》第二卷第三章第四节)动体的同一性是所谓客观实在的吗?若坚持这种观点,就有了“飞矢不动”的悖论:“只要过AB,就是过渡的存在。什么是过?就是同时在一个地点又不在这个地点。任何时候也不能说过的存在在这里,否则就会使它突然停下来;但是同样不能说它不存在、或不在那里存在,或在别处存在。”因此,动体与地点的关系不是自在的,而是外在性的、自为的,如前边所说的,需要参考系和观测者。

综上,意识对物质并非列宁所说的“反映”,而本就是一种“歪曲”,即“人化”。而官方教材所谓“如实地反映„„”,“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事物”,是错误的。如萨特所言:“世界是人的。人们看到了意识的非常特殊的位置:存在处处对立于我,包围着我,它压迫着我,它缠绕着我,并且我永远被从存在推到存在,这张在此的桌子不多不少就是存在;这块岩石,这棵树,这幅风景画,就是存在,此外什么也不是。我想把握这个存在而我只是发现了我。因为认识这个存在和非存在之间的中介,如果我希望它是主观的,它就把我推向绝对存在,而当我自认把握了绝对时,它又把我推回我本身。认识的意义本身是其所不是和不是其所是,因为为了认识原原本本的存在就必须成为这个存在,但是有“原原本本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不是我认识的存在,而且如果我变成了它,“原原本本的存在”就会消失,甚至不再能被思想。”(《存在与虚无》第二卷第三章第五节)

强迫症患者总在意这张桌子的边,和自己某些地方是垂直或水平的,和某些物品是垂直或水平的,他们不是坚信本来就有这些客观事实,不是坚持一切的本质是物质,并且一切都能被认识吗?所谓正常的人们,不会这样想,不是因为那些“不存在”,而是那些对他“没有意义”。人们所知、所说、所想的“存在”,都是“存在的意义”。说一切本质是物质,难道不是想给人提供某些意义?而意义,能脱离主体存在吗?属性,事实,如实在性,必然性,都是一种意义。没

有主体,又岂能说这些?但任何属性都不是意识制造的,也不是本来就有的,而是实践把可能性转变成了现实。所以辩证唯物主义也不说“一切从物质出发”,而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任何证明都是实践的,先验的也得转换成体验到的,否则说有一个杯子本就存在,和说上帝本就存在,规律本就存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人始终要服从,并时刻背负这些无限而纷繁的存在物,强迫症就是这种思维的恶果。

区分物质和意识,不过是因为某些对象你改变不那么容易,而意识的则好像很容易改变,这都基于自我意识的感知和经验罢了。但意识真的更容易改变吗?你能不能做到“不想”?不去想“不想”,还是有想。去死?你怎么知道死后你就能“不想”?对于强迫症,改变物质是容易的,如桌子、凳子和他的身体各自对齐,但他仍觉得难受,因为心里想放下,却又觉得没做好。是这些物质决定了他不舒服吗?桌子和凳子并未主动的刺激他的神经。而他离开这样的环境,仍想着刚才的不舒服,刚才可以做好,或者刚才为何觉得不舒服。而有时候在同样的环境,同样的桌子、凳子和他的身体,他却不觉得有哪没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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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边的论述,可以消除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和歪曲,并有所发展,也体现其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差异——

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决定论?历史有必然的规律吗?拙作《与马克思的长谈——哲学篇》中说过——假如我预言说,“太阳明天会从地球地平线上升起”。很多人当然会认为这是规律性的描述,所以显然是正确的。但实际上太阳并不绝对会从“地球地平线上升起”,也许太阳和地球今晚就毁于意外;只不过这种“可能性”很低,我们可以忽略不计,我们作出的判断是基于太阳系的稳定性,但实际上现在的太阳系已非绝对稳定。还没完:就算太阳和地球明早依旧健在,但我的预言也可能不实现:在地球极圈内可能看不到“太阳从地球地平线上升起”。

何谓历史?人经历过去,并走向其未来的可能性,是人现实的时间性。故马克思建立历史唯物主义,只以经验范围内的现象(自然,生产力,阶级等)为事实。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

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载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30页。)何谓必然?历史上,某种现象出现得多,总在某种条件下出现,所以这种现象有某种未来的必然性?如前例“太阳明天会从地球地平线上升起”,这种现象总在某种条件下“必然”出现,是因为它被经验被经验证明,就以为是不可改变的真理。正如黑格尔名言:“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

说1+1必然等于2,也得实践检验,而其正确性也源于实践。在康德看来,数学的判断,不是分析的,全是综合的。如1+1=2,1和1的概念,分析不出2这个概念;但可以直观得出,即数出来。计算的数越大,感受越明显,如9999+999。即所谓“先天综合判断”,需要经验,但不基于经验。但是,有些动物也会计算,还能运用几何,康德也认为它们能先天综合判断?学会了9+9的儿童,对于9999+99,要算很久,甚至还算不出,是他不会数吗?而一个人加一头猪等于二个什么?一滴水加一滴水,还是“一”滴水;一滴水加一点火星,水没了,火灭了。小学生做数学应用题时,为何常搞错量词?实际上,没有什么就是1,什么就是2,也没有+和=。要在实践中,才能认定这是一个,那是一个,二者同类,然后合并,才有1+1=2。如果没有置身于开放的世界中的身体,就像六根中只有意识,却无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的人,能得出1+1=2吗?这就是为什么儿童学算术,往往是数自己的手指,而不是自己手指间的空隙,也不是数别人的手指或者天上的星星,更不会是街上众多流动的人和车。

社会是人们实践的产物,是变化的、开放的系统,必然性在于过去,未来是可能性,是一种趋势。因此恩格斯才说:“但是,不言而喻,在事物及其互相关系不是被看做固定的东西,而是被看做可变的东西的时候,而是被看做可变的东西的时候,他们在思想上的反映、概念,会同样发生变化和变形,我们不能把它们限定在僵硬的形成过程中来加以阐明。”(《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序言。)

官方教材却认为,历史的发展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等于说个人不能改变历史(如2014年考研政治选择题选项“人人都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是“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正是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批判的“整体主义”。恩格斯却说:“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

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致约翰·布洛赫》,载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七卷,人民出版,1971年版,462页。)既然是“合力”,整体的运动方向、速度、持续的时间,都受到每个分力各因素的影响。

但每个人并不像每个分力,其对社会产生影响,受其意识支配;而其意识不是线性运动的,仅意识功能的类型,就有感知、反思、认识、情绪、动机等,而情绪、动机这类意识,有很大的非理性成分。所以,人们在实践中产生的经济,有很多非理性因素。经济固然对人们起着基础性的影响,但不可能绝对支配,否则非无产阶级出身的马克思,怎能在资本主义兴起的大潮下,坚持共产主义的信念?何况,生产力不仅仅是经济!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劳动力,就是人。是一种主体,才能去支配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既然是一种主体,外界对其有某种刺激,不必然能使其产生某种反应,其就算不能选择结果,但可以选择意义。就算不是主体,因为异质,影响也非线性的,也非完全的:光可以穿过杯子,但光会发生折射,也有反射。光的穿过受阻,杯子才显现出形状和透明的性质。若光毫无阻碍地穿过杯子,杯子等于是虚无的。而按辩证唯物主义运动绝对的观点,哪有什么实际结果?只是人认为的某种意义罢了。有人看到这肯定会说:唯心!打了你,你能选择不感到痛吗?杀了你,你能选择不会死吗?我的回答是:这些反应,能改变我的肉体,但未必能改变我的意义。我之所以是我,不是因为我只有肉体,而因为我有我的意义。人们认为这是痛,这是死,才对其有意义,才有人用打,杀,来威胁他们。正如《老人与海》中的那句话:“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有人可能会说,杀死你了,这是客观事实,你意识能改变这个意义吗?当然,我的意识不能,但这所谓的客观事实,这个意义,不正是意识的结果吗?只不过是他人的意识。不是某种经济条件决定了人的意识,而是人用自己的意识和承载意识的身体改造自然界,才有劳动和劳动产品,才有所谓的经济。如今公认“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主要不是意识的进步吗?

阶级亦如此。不能用“每个„„都„„”这种完美假设,证明结果的必然性。既然工人之间有竞争,所谓的“一般规律”什么情况下,才能让所有工人团结一致,斗争到底,而不是一部分维护资本家,一部分中立,一部分见好就收?为何

总强调“一般”,不详细谈谈“特殊”?不是什么“一般规律是工人阶级共同经历的基础”(参阅克拉克:《经济危机理论:马克思的视角》,杨健生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而是工人阶级共同经历的基础,产生了这种“规律”——不是因为我是无产阶级,所以我被压迫;而是我感到我被压迫,发现我是无产阶级。我发现我同样职业、技能的人,待遇和我不一样,比我过得更好,因为他们团结起来,去罢壠工,去斗争。我感到自己被压迫了,我发现我可能过得更好,于是参与、联合、斗争。西方发达国家二十世纪工人运动所谓不彻底,被镇压是一方面,自愿妥协是一方面,觉得条件不错了,就不斗争了。(梅洛—庞蒂在其代表作《知觉现象学》中,就是这样将存在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融合的)都是无产阶级,必然联合在一块?那无产阶级早该革命成功了!大家都是人,这条件比阶级更基础呢,怎么没见每个人都必然齐心协力为共同利益而奋斗?想当然的认为敌人是少数的,多数的同类必然能战胜敌人。而人类成为地球统治者,数量仍不占优势。

综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绝不是“历史决定论”,也不是“经济决定论”。虽有决定论的因素,但也是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大师阿尔都塞所谓的“多元决定论”。因此,马克思追求理论的科学性,因为科学根本上是经验之法。

后继者却过分抬高科学性,甚至将“科学”等同于“正确”,“有效”等。科学只是一种方法,而且也不总是最佳方法。恩格斯奠基、列宁确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却以超验的概念(物质)和方法(辩证法)来证明自身的科学性。因为“物质”、“运动”等概念在历史上有时间的优先性和空间的普遍性,就以此作为这些概念有超验优先性的根据,以此建构世界,实属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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