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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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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范本

(适用于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

GZZB2010-008-2.3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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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资料直接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资料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资料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信息,而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4.为规范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填报,请各招标人、投标人在编制与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阅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的相关内容。

5.实施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单位内设置查询点,接受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和否决性条款审查及相关情况的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联系人,应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6.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投标单位资审情况、资审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投标单位应凭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或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将查询情况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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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7.招标代理单位的上述工作情况,将列入其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8.招标控制价的内容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9.投标人录入投标信息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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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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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立项批文]、[用地批文]、[规划批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招标单位] 现对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_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号】、【项目编号】、【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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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时_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_年_月_日_ 时_分,截止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2.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 时_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_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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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 专业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或②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 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2)(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 专业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或②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 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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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按本年1月1日往前计)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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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沥青摊铺机数量的证明文件。(本项规定只适用于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超过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9、关于联合体投标:

(采用单一资质的,招标人应明确是否允许联合体,涉及多资质的,招标人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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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6项(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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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 、 、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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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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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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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1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1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14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17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18 (一)总则 .......................................................... 18 (二)招标文件 ...................................................... 1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2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27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 29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32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32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33 (一)总则 .......................................................... 33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 36 两阶段评标法 ........................................................ 3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5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63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65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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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条款号 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招标人(即发包人):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日历天。 1 1 定义 2 3 4 5 6 7 8 9 2.2 2.2 2.2 2.2 2.2 2.2 2.2 3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质等级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1 12 13.1 13 15.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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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条款号 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收取方式: 方式一: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方式二:由招标人收取。 2.投标担保额度: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时间:自_年_月_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18】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4 16 投标担保 15 7.5 16 5.1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踏勘现场 17 8.1 招标答疑 18 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投标文件的工招标投标书》组成 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两阶段评标法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方式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保证额为中标价款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且不少于中标价款的10%。 19 17.1 19.1 20 2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22 37.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开标评标办法 履约担保 23 24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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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条款号 目 25 26 27 41.2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招标控制价 保修期 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评标委员会组成 第一阶段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28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13.4、13.5.2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排名为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0 31 32 按《广州市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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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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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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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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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及电子签章与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_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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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按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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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9)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7)项的资料(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11.3 《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11.5用于评标的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评标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业绩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另行提交。)

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7《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1.8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

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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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总价; ✓ 编制说明; ✓ 工程概况;

✓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 计日工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9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11.10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 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11.11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系统。

11.12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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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13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1.14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决其投标。

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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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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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标准但适用采购规定的,应按照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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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投标担保应当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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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

18.3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 19.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3.1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

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 19.3.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19.3.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19.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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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2.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2.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23.投标信息录入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中录入完毕。

24.投标文件的解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5.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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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重新招标。

29.中标通知书

29.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 29.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9.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30.3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0.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 31.履约担保

31.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32.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3.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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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34.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4.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4.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按《广州市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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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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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总则

36.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6.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6.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6.4国家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36.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36.6《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

37.开标

37.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7.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41.7的电脑随机排序、资格审查和评标:

37.2.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 37.2.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37.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37.2.4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的不一致的;

37.2.5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37.2.6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

37.3招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

38.评标

38.1省财政性投资的施工招标项目,以及本市辖区内市、区财政性投资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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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的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招标项目,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评标。

38.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8.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8.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8.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8.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8.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8.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8.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8.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8.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8.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8.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将相关投标单位存在的具体情形、评审认定过程及评审依据详细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关澄清文件的原件封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复印件在评标结束当日工作时间内(评标结束时处于非工作时间的,应于下个一工作日12:00时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转交该项目招标监管机构查处。

39.投标文件的澄清

39.1投标文件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涉及相应情形的投标企业在接到通知后二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作出书面澄清。

39.2对于39.1以外的其他情况,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两人以上(含两人)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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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9.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39.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0.定标

40.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40.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0.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0.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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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两阶段评标法

41.开标和评标程序:

41.1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标书投递情况以及解密情况(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应凭身份证到交易场所事先确定的签到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到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拒收投标文件)。

41.2随机抽取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抽取其中之一。

41.3导入电子招标文件。

4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41.7的电脑随机排序、资格审查和评标:

41.4.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 41.4.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41.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41.4.4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的不一致的;

41.4.5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41.4.6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

41.5招标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

41.6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并公开开标。

41.7 将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

41.8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1.9第一阶段评标阶段

41.9.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于12家时,按41.9.1.1、41.9.1.2、41.9.1.3的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第一阶段评分,将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选取中间分数[投标家数N为偶数时,排在第N/2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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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大于等于100时,排在第100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投标家数为奇数时,排在(N+1)/2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当(N+1)/2大于等于100时,取排在第100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

41.9.1.1计算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

41.9.1.2计算第一阶段业绩得分(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41.9.1.3计算第一阶段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业绩得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由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折算,综合诚信分权重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

41.10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

41.10.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于等于5名小于等于12名的,全部进入第二评标阶段。

41.10.2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于12家时,从41.7确定的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开始,依次选取12家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至最大序号不够12家时按序号循环)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单位不超过12名的,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补足至12名,其余的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依次作为备选单位。

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于12名的,取完12名后,继续按原顺序先取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依次作为备选单位,选取完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后,再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次序作为备选单位。

41.11第二评标阶段。对进入评标阶段的单位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后,再对所有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按41.2抽取的下浮率,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并排序。

41.1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42.开标细则

42.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42.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2.3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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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42.3.2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2.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41.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公布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担保;f、投标总报价;g、人工 h、安全文明施工费;i、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j项目负责人;k、安全员、l、工期;m、质量标准;n、施工方案(组织设计)的承诺书。

42.5 对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

42.6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

42.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2.8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3. 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

43.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3.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

43.3资格审查、评标流程

43.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应重新招标。

43.3.2如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应重新招标。 44.投标人资格审查

44.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44.2《资格审查表》中序号2至7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资格审查时,电子评标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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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企业诚信档案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44.3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4.4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4.5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存在41.4条款情形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4.6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第一阶段评标程序

45.1 计算第一阶段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45.1.1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确定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

45.1.2若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等于1个少于等于4个时,则取全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内的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算术平均值为第一评标阶段参考价。

45.1.3 若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4个时,将区间内的投标人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按顺序计算每一报价与下一报价的绝对差值为该报价(相对报价低者)的报价差,最后一名报价的报价差记为0,按报价差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报价差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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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差和报价均相同的随机排序),按顺序取前三名的报价计算平均值为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评标委员会应对报价和报价差均相同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分析,确定是否串标,并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

45.1.4若没有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45.2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取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

4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第一阶段评标参考值均精确到“分”。

45.4当报价等于第一阶段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5 计算投标人的业绩得分。

45.6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

45.6.1权重分配:业绩得分8分;报价得分权重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 %。

45.6.2投标人第一阶段评标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业绩得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

45.6.3按照投标人先以总得分从高至低依次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以业绩分、再相同的再以综合诚信排名得分高排前;总得分以及业绩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

45.6.4确定中间分数

注: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6.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

46.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于等于5名小于等于12名的,全部进入第二评标阶段。

46.2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于12家时,从41.7确定的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开始,顺序依次选取12家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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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不够12家时按序号循环)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单位不超过12名的,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补足至12名,其余的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依次作为备选单位。

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于12名的,取完12名后,继续按原顺序先取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依次作为备选单位,选取完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后,再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次序作为备选单位。

47.第二阶段评标

47.1对参加评标阶段的投标单位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包括串通投标情形的核查、澄清及认定(如有))。投标文件中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中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大于12家时,当有单位不通过否决性条款的按备选单位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补足12个后按47.2条程序进行后续评标;全部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依次递补后仍然不足12个的,按47.2条程序进行后续评标。

如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属于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见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应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进行评审(按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

47.2计算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指算术复核后的报价)算术平均值,按41.2抽取的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当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造价低的单位排序靠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价均精确到“分”。

47.3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7.3.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7.3.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7.3.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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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7.3.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7.3.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7.3.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7.3.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7.3.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总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不予退还。

47.3.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7.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有排序的1-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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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名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N+4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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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得分计算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近三年(按本年1月1日往前计)至今已完企业业绩 (5分) 成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2.5分(招标人在设置业绩指标时,业绩指标不得超过工程本身经济或技术指标的三分之二)。 业绩部分(8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近五年(按本年1月1日往前计)至今有质量合格类似业绩的,得3分(招标人在设置业绩指标时,业绩指标不得超过工程本身经济或技术指标的三分之二)。 报价部分 除业绩部分和诚信部分 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 诚信部分 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要求,权重取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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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委对业绩认定意见不一致时,则由招标人解释招标文件后,评委讨论业绩认定标准;经讨论后标准仍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处理;按少数服从多数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则暂停评标,向招标人反映,并由招标人处理,仍无法处理时,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告。

2.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计算得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定的具体标准参照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

4.以上业绩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最后一次网上选择参与本项目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系统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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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附表二 第二阶段得分排序表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序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评委签名:

投标单位 报价 得分 报价 权重 业绩 得分 诚信 得分 诚信 权重 总得分 总得分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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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PT(元) 计算参考数据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0-A) 得分排名次序 评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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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开标记录表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评标参考价下浮点数: % 招标控制价: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建造师投标总 报价 (元) 安全文人工费 明施工(元) 费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费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 投标登记时 投标 文件 投标登记时 投标文件 施工安全员(姓名/安全考核证编号 工质量组织设计承诺书 具有41.4所列情形 投标人签名确认 序投标人 号 名称 法定投标担保 电子代表投标(元) 标书人证文件递交明书是否是否及授解密 成功 权委托书 缴纳金方式 额 期 标准 (元) (元) 注:1.本表适用于不需编制技术标书的项目。 2.本表信息源自《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招标人代表: 监管部门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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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单位:元 修正率 编修正前投标 修正后投标 经评审的最终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算术校核项目 r=|A-B|/A*1号 报价A 报价B 投标总报价 报价的差额;当B≤A,R=0 00% 1 2 … … … … n ∑ [单位工程n] 投标总报价 [单位工程1] [单位工程2] … … … … ∑A=A1+A2+…An;∑B=B1+B2+…Bn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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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算术复核汇总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评委签名: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原投标总报价(A) 算术复核后投标总报价(B) 误差率(r=|A-B|/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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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号 1 2 3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投标人均具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5 6 7 8 9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级别满足公告要求, 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选用注册建造师的);(2)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选用小型项目负责人的)。 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 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工作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适用于以联合体投标的需递交)。 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沥青摊铺机数量的证明文件。(本项 10 规定只适用于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超过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注:1.本表评审内容2至7项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资料将视为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资料为依据。 2.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3.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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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 投标单位 号 评审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函》; 投标文件中没有《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 (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2)没有明确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 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声明哪个有效;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如设置单价招标控制价,单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进行浮动或改变; 10 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浮动或改变; 11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原投标总报价相比存在1% 或以上误差的; 12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4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5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6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7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 19 (八)不同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同的。 20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注: 1. 本表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否决其投标。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和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出现第12-19项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有关串通投标认定(按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52

附表八

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

投标单位名称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 存在 情形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备注 串通投标认定 2 澄清 核查 3 认定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 (八)不同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同的。 □ □ □ □ □ □ □ □ 无澄清 □ 有澄清 □ 澄清合理 □ 澄清不合理 □ 串通投标 是□ 否□ 注:1.评标委员会应将证据、记录、澄清等相关依据文件保存完整;2.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3.评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的仅限于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评标委员会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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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

注: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穗建筑〔2013〕598号)执行,另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因其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数据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本格式及要求规定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

48.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投标人开标信息的主要来源,投标人应准确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的相关内容。

48.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的有关规定,《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直接填写,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扫描图片电子文件要求为从扫描原纸质文件所形成的电子图片。图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名称要求与上述对应名称一致且唯一,文件内容(即扫描图片内容)要求与文件名称相符,电子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每个JPG文件可包含多张扫描图片,单个JPG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下。

48.3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48.3.1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只填写主体单位全称,且要求填写的全称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名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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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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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名 称 大写: 投标总报价(元) 小写: 大写: 其中:人工费(元) 小写: 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小写: 其中: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元) 大写: 小写: 投 标 总工 期 工程质量标准 保 修 期 限 注: 本投标书由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生成,投标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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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所附 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 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 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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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 (身份证号: )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如由于上述情形之一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默认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1.《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2.《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所承担工作 身份证号码 本人签名栏 编制负责人: 解释负责人: 注:1.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加密打包、负责上传、负责密封、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2. 上述人员可以兼任。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 □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 (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 ,编制的负责人: (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

2.投标报价(是□ / 否□)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编制(招标人未提供招标控制价清单综合单价的,直接勾选否);

3.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沿用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比例 %(招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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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的总数作分母,沿用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项目数作分子)。

4.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电脑类型 电脑所属单位 电脑所在地址

自有 □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外包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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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招标项目)。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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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十、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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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企业公章)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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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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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注:施工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发布。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总价 二、编制说明 三、工程概况

四、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五、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六、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七、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 八、措施项目计价表(一) 九、 措施项目计价表(二) 十、 其他项目计价表 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

十二、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十三、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十四、计日工计价表

十五、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十六、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十七、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上述表格格式按广州市造价站的规定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

招标控制价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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