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办理说明
经与深圳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处王主管沟通了解到,就目前总部基地情况,若需办理提前介入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向深圳市打报告申请准许办理提前介入,由市领导或相关主管部门批示认可后方可办理;该报告批示为办理提前介入的首要条件,且仅能暂时替代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中尚未取得的相关规划批文(如: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它资料仍须具备;同时经沟通了解到,此类报告批示一般仅准许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准许桩基础工程的较少;
2、其它除规划类批文有:关于施工范围内不含拆迁工程的书面承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本技术资料(《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质量安全建造师等证明文件和备案证明、地下管线查询结果及《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协议》、建设单位制订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消防审查意见书及消防监管管理方式告知书、地铁规划控制区内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供市地铁公司出具的同意建设的文件、《建设工程项目使用预拌砂浆承诺书》、施工承包商拥有正规泥头车队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或该承包商与正规泥头车队伍签订的土石方运输协议、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支付保函和履约保函收讫证明、《深圳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租用协议》等,其中部分文件可在办理过程中协调暂缓提交,待满足相关要求后补齐;
特此知会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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