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经济资助声明
我们:李向权,夏玲作为李浩然的父母,在此声明我们 具有足够经济能力,并自愿全力支持儿子在澳洲上学期间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确保其顺利读书,不会在经济方面遇到任何困难;并保证儿子李浩然在澳期间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若有任何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希望签证官对我儿子李浩然的签证申请给予善意的考虑,谢谢! 此致
签名: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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