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绿化办文明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文明行为,树立机关人员良好形象,在工作时间要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
1、廉洁高效,办事利落,不推诿拖拉。
2、精神饱满,端庄稳重,态度和蔼,热情待人。
3、衣着整洁、朴素大方。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短裤、超短裙。
4、男同志不留长胡须、不留长发;女同志发型适宜,饰物大方适当,符合职业特点,不浓妆艳抹。
5、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6、进入办公室不准用脚踢门,在办公室不得脱鞋,不得坐在桌子上或脚翘到桌面上。
7、对来办事人员要起身微笑相迎。不得坐着不动,表情冷漠,漫不经心,敷衍了事。
8、打接电话要态度和气,切忌态度蛮横,语言生硬。
9、工作时间严禁搞娱乐活动。
10、严禁酗酒,工作日中午不得喝酒。
11、招待客人,按照接待标准办理,严禁铺张浪费。
12、语言文明,不得说脏话和不文明的口头禅,同事之间文明相处,不随意起绰号、喊绰号。
13、办公室要卫生整洁,提倡戒烟,共同营造无烟办公室。
14、办公时间提倡使用普通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