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赵治日期:美 2003.10.22 定期对帐管审核:张建日期:理制度 军 2003.10.24 批准:刘虎 日期:2003.10.25 执行日期: 版本/修订编码 为加强应收帐款管理,避免形成呆死帐,维护我公司经济利益,特对帐目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帐目核对办法:
1.1、 业务员应认真记录销售、回款台帐。
1.2、 业务员每6个月与客户核对一次帐目。要求客户将欠款余
额标注于询证函上,同时加盖单位有效印章(财务章或公章)。作为客户档案的附件交市场综合部管理。 1.3、 业务员每月底与市场综合部内勤核对帐目,并且按照内勤
提供的与财务部不一致的帐目说明原因,调整帐目。 二、 帐目处理:
2.1、业务员台帐、企业财务帐、客户帐目应作到帐帐相符。 2.2、财务帐目与客户帐目不一致,业务员自身不能查清的,申请公司财务部去客户处对帐,帐目对清后的次月底,财务、销售内勤、业务员应将帐目调整一致。业务员有责任督促客户调
帐。 三、 罚则:
3.1、业务员不能定期对帐,签署询证函,如形成呆死帐由业务员负帐目责任。
3.2、帐目不清不做处理的,帐目形成差额自行处理。
历次修订编码 起草部门 2003.10.22 审核部门 2003.10.24 批准机构 2003.10.25 本次修订内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