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四川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层次:合作单位:课程名称:课
程
类
型
:所属一级学科门类/专业大类:所属二级学科门类/专业二级类:所
属专
业 (专业课程填写):课程负责人:申
报
日
期
:
四川大学
■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等 家 侵权责任法 □公共基础课程(□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公共课) ■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 ■专业核心课)
法 学
法 学 类
法 学 王 竹 2017年5月31日
四川省教育厅 制
填 写 要 求
一、 本表用A4纸张双面打印填报,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二、 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
真实性负责。
三、 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
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四、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填写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0日。 五、 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1.课程负责人情况 姓 名 学 历 王竹 研究生 法学博士 四川大学法学院 电子邮件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81.8 基本情况 学 位 院 系 手 机 专业技 教授 术职务 行 政 教研室主任 职 务 通信地址 地址: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3015办公室。邮编:610207 (邮编) 授课情况:1.现课程负责人近三年讲授本课程情况(承担职责任务、授课学时数量、参学学生人数、取得教学成效等,文字描述,100字内); 课程负责人近三年承担本课程的实体课堂和慕课教学工作,在实体课堂依托四川大学“侵权法学”课程中心采用SPOC教学。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连续第6学期开课,在WEMOOC平台实现了跨校慕课和学分互认,选课人数总61719人。 2.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情况(见下表)。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课程类型 程名称(不超过5门) 侵权法 英美侵权法(全英文) 民法总论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周学时 2 2 3 4 2 届数 5 5 3 3 2 学生总人数 1000 125 700 700 200 教学情况民法分论 法学前沿 承担实践研究情况:承担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 1、本科学分制指导:近五年合计60人; 2、本科生课题指导近五年合计10个; 3、本科毕业论文:近五年合计25人。 教学研究情况: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主编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不超过五项)。 一、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 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子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线课程群(民法学)(16ZG004-38)。 2. 四川省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体系化与国际化的侵权法‘慕课群’建设”。 3. 四川大学考试方式改革项目:“侵权法课程考试方式改革”,2011学年春季学期开始。 4. 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侵权法课程群的体系化与国际化建设”,2013-2015年。 5. 四川大学校级立项建设教材(2014):《侵权责任法要义》。 二、教学研究成果 (一)教学著作 王竹主编:《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以“中国大学MOOC”首门法学类课程“侵权责任法”为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11月版。 (二)教学论文 1. 王竹:《法学教育的慕课实践与国际比较》,《中国大学教学》2016年第6期。(CSSCI扩展版) 2. 王竹:《法学教育的“慕课化”》,《教育与出版》2014年第11期。 3. 王竹:《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数字资源的两种类型与三种平台》,新华智库1937:《中国高等教育教材信息化发展报告》,现代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三、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 1. 宝钢优秀教师奖(2014年度)。 2. 四川大学首届“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2015年度)。 3. “《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与侵权法慕课教学实践”,荣获2016年四川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4. “中国大学MOOC”2014-2015年度、2015-2016年度优秀教师。 5. 四川大学2014年“全英文授课教学质量优秀奖”。 四、主编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 王竹著:《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 2.课程团队 姓名 性别 王竹 男 出生 专业技术 在本课程中承备注(如联合申报请在学科专业 年月 职务 担的工作 本栏目中注明所在高校) 1981.8 教授 1985.2 副研究员 民商法 民商法 课程负责人 辅导教师 人员构成(含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外聘教师、教学设计人员、技术人员、支持服务人员等) 徐铁英 男 李鑫 男 1986.5 助理研究员 法理学 1973.5 副教授 1982.5 讲师 1984.5 讲师 1980.3 副教授 1974.11 九级职员 民商法 行 民商法 民商法 实践指导教师 辅导教师 张金海 男 李成 邹奕 男 男 实践指导教师 实践指导教师 外聘教师 教务支持 刘召成 男 卓敏 女 3.合作单位情况 序号 合作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合作内容 4.教学内容与资源 4-1 课程概况
课程名称 侵权责任法 1、四川大学课程中心(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 2、中国大学MOOC:,可以直接访问:。 课程网址 3、WEMOOC(中国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jsessionid=7ACD108D0AB606E9FF034F941A095A。 上线平台 平台名称:爱课程网、WEMOOC和四川大学课程中心 类型:■爱课程网 ■其他国家级平台 □省级平台 ■校级平台 覆盖学生 开设年限 总学时 总数: 61719 人,其中已注册的在校学生在线点击约1000万约46000人,非在校学生:约15000 人,经量(人次) 次 过在线学习已获得学分学生:8483 人 自 2014 年开设,目前已开设 4 年 32 总时长 1398’16” 视频名称 《民法通则》之前的侵权法相关条文起草 《民法通则》的结构 《侵权责任法》的起草过程与地位 从“侵权行为法”到“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 《侵权责任法》的性质:责任法抑或损害救济法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结构:一般与特殊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与行政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 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侵权行为形态概述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概述 公平责任不是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规则原则的体系展开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总学分 时长 12’00” 1’12” 30’31” 24’10” 55’48” 10’21” 14’30” 8’10” 6’30” 2’25” 6’45” 8’25” 31’10” 29’42” 6’05” 6’21” 19’01” 11’32” 2 主讲教师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序号 1 2 3 4 5 6 视 7 频 情 8 况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无过错责任原则 10’01”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论 12’00’’ 违法性在构成要件体系中的作用 致害行为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 抗辩事由的概念 抗辩事由的分类 被侵权人过错与受害人故意 第三人原因 不可抗力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超过诉讼时效 酌定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方式概述 《侵权责任法》上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56’36” 33’12” 56’41” 58’50” 53’26” 4’42” 10’44” 28’25” 13’40” 16’22” 8’04” 5’35” 4’46” 24’47” 9’58” 16’22” 13’52” 57’59” 27’22” 30’47” 9’30” 14’43”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其它非赔偿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不是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公平责任中的行为与过错及违法性 公平责任的源流 公平责任原有的适用范围 《侵权责任法》上公平责任的一般化 公平责任一般化的后果 特殊公平责任的类型化 侵权责任的公平确定(责任衡平) 受益人补偿责任 案例探讨:“重庆烟灰缸”案 从建筑物中抛掷的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致害道义补偿责任 数人侵权责任的概念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 一般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与特殊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的区分 共同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 案例探讨之四:“五角亭案” 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教唆行为、帮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充足原因与非充足原因 41’53” 4’00” 18’16” 10’24” 8’47” 12’52” 3’56” 15’34” 9’52” 20’47” 24’58” 3’55” 15’04” 3’” 12’07” 6’02” 2’20” 4’09” 1’30” 4’52” 17’27” 9’00”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数人侵权行为形态的类型化 《侵权责任法》数人侵权责任的条文适用顺序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害、无意识能力致害 使用人责任与对劳动者的人身保护责任 网络侵权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民法通则》上产品质量不合格致害责任体系的建立 产品 缺陷 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 缺陷产品无过错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结构 《侵权责任法》第42条第2款的理解 使产品存在缺陷有过错第三人 诉讼时效 最长保护期 举证责任 缺陷产品预防性除险责任 普遍性缺陷的警示、召回义务 惩罚性赔偿制度 基本概念 基本法律规则 3’19” 17’41” 9’05” 31’32” 14’29” 18’27” 17’27” 5’48” 2’30” 8’10” 2’30” 10’01” 1’52” 3’01” 1’15” 1’16” 1’00” 3’30” 5’09” 6’11” 5’20” 10’15”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87 88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 机动车买卖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品致害的侵权责任 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归责原则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免责事由与被侵权人过错 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填写、保管和提供义务 未尽患者隐私权保密义务责任 禁止实施不必要检查 妨害医疗活动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上的严格责任结构 高度危险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动物损害责任 《民法通则》上“施工人严格责任”与“保有人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分 5’01” 2’18” 3’45” 王竹 王竹 王竹 0’52” 王竹 3’23” 王竹 3’35” 8’33” 4’11” 3’02” 7’51” 1’38” 3’03” 0’30” 0’40” 1’10” 6’23” 20’50” 7’” 11’59”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106 4’00” 王竹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民法通则》第126条的物件损害保有人责任一般条款地位 不动产设施及其附属物脱落、坠落致害过错推定责任 不动产设施倒塌致害的侵权责任 堆放物倒塌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林木折断致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地下设施管理人未尽管理职责责任 地下设施施工致害责任 1’30” 王竹 1’11” 7’56” 1’48” 1’50” 2’55” 1’19”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王竹 4-2 课程内容
课程完整教学内容简介、章节安排、学时分配、重点和难点、考核方式等。 一、课程内容简介 本课程主要系统讲授我国侵权法的一般理论,对《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重要行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组成的我国侵权法律体系进行介绍,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进行实务分析。本课程阐述和分析侵权责任构成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侵权责任分担的基本理论、考量要素和不同侵权责任分担制度的具体运用,我国侵权法上特有的公平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计算和公平调整,以及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其它法律制度的关系。 二、章节安排 本课程分为十四章,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章:侵权责任法概述 第二章:侵权行为 第三章:一般侵权行为(1):归责原则 第四章:一般侵权行为(2):构成要件 第五章:一般侵权行为(3):抗辩事由 第六章:侵权责任方式 第七章:公平责任 第八章:一般数人侵权责任分担 第九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十章:产品责任 第十一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二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十三章:严格责任 第十四章:物件损害责任 三、学时分配 本课程的实体课堂每周2个学时,共计32课时;在线课程同步进行。 课程分为两个阶段,1-3周由主讲老师进行理论讲授,4-16周按照在线课程进度组织模拟法庭讨论。 四、重点和难点 (一)重点 1、《侵权责任法》的地位; 2、《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结构:一般与特殊; 3、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体系展开; 4、抗辩事由的分类; 5、人身损害赔偿; 6、从建筑物中抛掷的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致害道义补偿责任; 7、使用人责任与对劳动者的人身保护责任; 8、缺陷产品无过错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结构; 9、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10、不动产设施倒塌致害的侵权责任。 (二)难点 1、《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 2、《侵权责任法》的性质:责任法抑或损害救济法; 3、违法性在构成要件体系中的作用; 4、被侵权人过错与受害人故意; 5、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6、一般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与特殊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的区分; 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8、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9、环境污染责任; 10、地下设施施工致害责任。 五、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用“线上课程录像”与“线下案例探讨”相结合、“线上课程录像”观看与“线上习题”随堂考核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平时布置6次作业合计70分,其中4次案例分析,每次10分;2次小论文,每次15分。期末考试1道论述题加一道案例分析,各15分,合计30分。 4-3 课程资源
相关教学资源储备情况 一、基本资源 (一)课程概要 1.课程介绍:本课程主要讲授我国侵权法的一般理论,对《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重要行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组成的我国侵权法律体系进行介绍,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进行实务分析。 2.教学大纲:本课程有完备的教学大纲,共14章72节。 3.教学日历:本课程有详尽的教学日历,每周讲授的内容在开学初即做好安排,如无特殊情况不会临时调整,以便同学及早做好学习安排,本课程全程共16个教学周。 4.参考资料:包括参考书目和参考论文,在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详细列出,供同学参考。 5.文献资源:包括四川大学图书馆文献查阅系统和授课教师发表的论文,后者在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免费全文查阅。 (二)课程模块 1.PPT课件:本课程有详尽的PPT课件,共14章72讲,每章PPT均自行撰写。 2.教学视频:本课程有完整的教学视频,教学视频采取碎片化方式剪辑,共117个。 3.教学案例:本课程有约100个教学案例供同学们学习。 4.作业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约有600道习题。 二、拓展资源清单 (一)案例库 建设最高人民公报案例库。将近几年最高人民公布的所有有关于侵权法内容的指导性案例全部放到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以便于同学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之余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对所学内容融会贯通。 (二)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 建设法律法规库。利用校内图书馆资源,将在北大法宝上搜索到的关于侵权法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全部放到四川大学课程中心网站。 (三)课程教学 提供全部中文字幕,同时视频做成两个版本实现碎片化教学。第一个版本是将字幕文件全部压缩到视频文件中。第二个版本是将字幕文件外挂到网站,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显示字幕或不显示字幕完成学习。 (四)官方权威解读 将《侵权法》的每一个条文分别从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读和相关规定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全方位学习侵权法。 (五)素材资源库 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在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上以参考资料的形式将侵权法领域杰出法学家的论文予以罗列,供同学们学习参考。第二,在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上将主讲教师王竹老师发表的全部论文以链接的形式放到发表论文栏目,同学们点击链接可以直接查阅。 (六)专题讲座库 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将把法学院邀请的在国内民法学界有杰出成就的法学家的讲座录制成视频放到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上,以公开查阅的方式提供。第二,将把王竹老师在正常行课周和国际实践课程周邀请的国外法学家的专题讲座录制成视频放到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上,以公开查阅的方式提供。 (七)学习工具 主要指《简明中英文侵权法词典》和“侵权责任法评注系统”。前者将历年来收集整理的2400余个侵权法相关的法律专业术语变成《简明中英文侵权法词典》,以公开查询的方式提供。后者以《侵权责任法》92个条文为索引,将我国现行法律、行规、司法解释中的侵权法规范与每个条文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对法律条文撰写简要的评注,并为每个条文选配了大量教学案例。 (八)比较法资料 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侵权法的部分上传到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方便大家比较阅读。 (九)题库系统 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基础性题目。这部分题目完全根据课堂内容设计,有些甚至是课堂讲义的原题,目的在于检验同学们的上课效果。第二,拔高性题目。这部分题目以客观题形式设计,有一定难度,需将前后所学知识联系起来才能完成。第三,案例分析题。这部分题目以主观题形式设计,具有一定灵活性,部分题目没有标准答案,同学们可自由发挥,考核同学对知识的运用和理解。 (十)作业系统 主要指单元作业,包括主客观题,定时开放作业系统,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日期之前完成,到指定日期,系统自动关闭,由教师在助教协助下对学生上交的作业进行打分,按照比例计入本学期本门课程的最终成绩。 (十一)在线自测及考试系统 在线自测主要指单元自测,题型不定,根据章节内容灵活设置,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到指定时间点,系统自动关闭,由教师在助教协助下对学生的自测进行打分,按照比例计入本学期本门课程的最终成绩。考试系统主要指期末考试,为避免在线考试的弊端,采用摄像头对学生考试情况进行录制,以免发生现象,具体操作与在线自测相同。 (十二)研究生课程视频 将研究生的侵权法课程录制成视频上传到四川大学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本科学生学习之余可以自由观看,在了解研究生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的基础上加深对本科课程的研习。 5. 教学设计与方法 5-1教学设计
课程定位、课程目标情况 一、课程定位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思维方式,区分不同侵权行为类型对应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对于侵权责任分担制度有初步的认识,对于公平责任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并基本掌握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二、课程目标 1. 本课程通过在线课程观看和课堂SPOC翻转教学的配合,给学生全方位的教学体验,深度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础理论。 2. 通过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让学生模拟体验侵权法诉讼的程序、证据和论证要求。 3. 通过平时考核和期末考试相结合,全面监测学生学习过程,精确考核学生学习效果。 5-2教学方法
教学活动安排及课程教学手段、方法情况。 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第一,“线上课程录像”与“线下案例探讨”结合教学方法:除第一次课程在课堂上作导论式讲解外,从第二次课程开始,每堂课同学们需要提前在“侵权法”课程中心录像观看制定的授课录像,作为每次课程的基础。需要提前预习每次课程的讨论案例和阅读材料,以便参与到课堂上的案例探讨和法理分析。 第二,“线上课程录像”观看与“线上习题”随堂考核教学方法。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对录像进行碎片化处理,以每个小节作为课程单元,平均每个PPT配1道“线上习题”,随机考核;平均每节配一道简答题,每章配一道论述题,作为单元测试。 第三,研究生参与“线下案例讨论”教学方法:组织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参与本科课堂的“线下案例讨论”,对学生进行分组,先进行组内讨论,引导学生形成小组意见,再通过PPT展示的方式与全班分享。教师巡回参加各组讨论。 第四,重点“线下案例探讨”网络同步直播教学方法:选取较为重点的6次“线下案例探讨”,通过“东西部课程联盟(WEMOOC)”平台,每3周进行一次网络同步直播教学,并进行同步录像,供未参加同步直播教学的同学们观看。 第五,“考试方式改革”:平时布置6次作业合计70分,其中4次案例分析,每次10分;2次小论文,每次15分。期末考试1道论述题加一道案例分析,各15分,合计30分。 6.教学评价与影响 6-1教学评价
6-1-1 自我评价(本课程的主要特色介绍、影响力分析,国内外同类课程比较) 一、主要特色介绍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是,通过“线上课程录像”与“线下案例探讨”相结合、“线上课程录像”观看与“线上习题”随堂考核相结合的SPOC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改变传统教学的不足。同时该课程采取研究生参与“线下案例讨论”的教学方法,能很好的将研究生与本科生联系起来,实现二者的有机互动,促进双方思维水平的提高。 二、影响力分析 “侵权责任法”是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线的第一门法学类课程,也是WEMOOC平台第一批上线课程,累计访问量居法学类课程之首。课程负责人多次受教育部高教司全国教学指导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各省市自治区教委邀请分享慕课制作与运行经验。王竹主编:《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以“中国大学MOOC”首门法学类课程“侵权责任法”为例》于2015年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引领国内法学类慕课建设理论与实践。 三、国内外同类课程比较 本课程是国内唯一一门“侵权责任法”选题的慕课,同类课程只有“民法学”在线课程部分涉及该内容。在国际平台上,尚无该主题的慕课。 6-1-2 学生评价(填写学生的评价意见) 本课程得到全院本科生和部分外学院同学以及旁听考研同学的一致欢迎。授课教师对待学术的严谨态度和独特的个人魅力都深深的影响着同学们。新的授课方式使侵权法课程不再是一门枯燥的、强灌知识的课堂,而是一门活泼的、师生互动的课堂。同时新的考试方式不仅减轻了同学们的学习负担,而且使同学们打下了更为扎实的专业基础,养成了更加严谨的求学态度,真正实现了寓教于乐,教学相长的目的。 6-1-3 社会评价(课程面向社会开放后,相关人员的评价) 中国大学MOOC“侵权责任法”课程自2014年以来已经连续开课6学期,累计选修人数超过5万人,深受学生好评。 WEMOOC平台“侵权责任法”课程自2014年以来已经连续开课6学期,通过在四川大学的直播互动教室,每学期与来自超过30所学校的同学进行直播互动课,实现了跨校慕课,每学期实现约3000位同学的学分互认。 四川大学“侵权法学”课程中心是“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在线平台,点击量已经达到381361次,累计访问量在四川大学排第5名。 本课程的上述平台网页内容详实,不仅包括《侵权责任法》官方权威解读,还包括公报案例、比较法资料等,不仅包括本科侵权法视频,还包括研究生侵权法视频,在其他网页上找不到的内容在侵权法课程中心网站上可以轻松找到。同时该课程中心还设置了互动栏目,可以随时与老师交流学习中碰到的疑难问题,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学习资源。 6-2 效果与影响
课程教学效果及影响概述 一、课程教学效果 本课程在制作慕课之前,从2009-2013年在实体课程授课4年。2014-2017年实行SPOC翻转课堂以来,教学效果提升明显。学生通过提前观看录像,获得了理论预习的机会;通过在课堂上参加模拟法庭的案例讨论,获得了模拟实践的机会;通过在课后撰写案例评析,获得了深入思考的机会。 二、课程教学影响 实行SPOC翻转课堂以来,对学生产生了如下影响: 第一,更多的同学选修相关的“英美侵权法(全英文)”课程和“消费者权益保”课程; 第二,更多的同学参加课程主持人主持的四川大学“实践与国际课程周”的比较侵权法(全英文)课程; 第三,更多的同学在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选择侵权法相关的选题; 第四,在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论文比赛中,侵权法的选题也更受到学生的青睐。 7.支持与服务
学校支持措施: 四川大学为本门课程的建设提供了大量支持,具体包括: 第一,为提高本课程的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积极支持本课程申请并获批四川省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体系化与国际化的侵权法‘慕课群’建设”,并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第二,为推进本课程的考试改革,四川大学批准了课程负责人的考试方式改革项目:“侵权法课程考试方式改革”,并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三,为支持本课程的教学改改建设,四川大学批准了课程负责人的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六期):“侵权法课程群的体系化与国际化建设”,并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四,为支持本课程的教材建设,四川大学在校级立项建设教材中安排了课程负责人的《侵权责任法要义》,并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五,为进行全程录像,四川大学提供了高清录像教室为侵权法课程录像,安排专业的视频剪辑公司进行视频剪辑。 第六,为推进本课程的“慕课化”,四川大学积极支持本课程在“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WEMOOC)上线,已经于2014年9月开课。 第七,为推进本课程的“慕课化”,四川大学积极支持本课程在“中国大学MOOC”网站上线,已经于2014年9月开课。 第八,作为对课程负责人工作的肯定,四川大学推荐课程负责人作为候选人参加2014年宝钢教育奖的评选。 第九,作为对课程负责人工作的肯定,四川大学将候选人评为2009年和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 第十,作为对课程负责人工作的肯定,四川大学将候选人评为2010-2011年度“十佳关爱学生教师奖”。 第十一,作为对课程负责人工作的肯定,四川大学将候选人评为2012-2013年度“十佳教师公共服务奖”。 第十二,为了支持“侵权法学”课程中心建设,四川大学给予了“四川大学课程中心优秀课程网站评选”的奖励,并予以了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十三,为了支持本课程的建设,四川大学提供相关科研经费支持课程负责人参加相关教学改革和研究会议。 第十四,为支持课程负责人分享慕课建设与运行的经验,四川大学支持出版了《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以“中国大学MOOC”首门法学类课程“侵权责任法”为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11月版。 第十五,四川大学推荐“侵权法学”课程中心参评“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并获得批准。 第十六,作为对课程负责人工作的肯定,“《慕课的制作与运行指南》与侵权法慕课教学实践”,荣获2016年四川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情况: 一、课程共享 本课程同时在三个平台实现课程共享, 1、四川大学“侵权法学”课程中心(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在四川大学全部课程中心中访问量排名第5。 2、中国大学MOOC:,可以直接访问:,自2014年以来连续开课6学期,每学期选课人数约1万人,爱课程网大数据分析结论为72%为在校学生。 3、WEMOOC(中国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jsessionid=7ACD108D0AB606E9FF034F941A095A,自2014年以来连续开课6学期,选课学生来自全国超过100所高校。 二、学分互认 本课程主要通过WEMOOC平台进行学分互认,有来自超过100所学校的8383位同学通过该平台实现了学分互认。 8.承诺与责任 1.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申报所使用的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使用的情况; 2.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 3.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及申报材料不涉及和保密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与使用。 课程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日期:
9.课程审核情况
申报 院校 初审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 专家 组评 审意 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育 厅审 批意 见 四川省教育厅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