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使食堂招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工作服务,本着诚恳、热情、周到、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定义
食堂招待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
工作餐:客人凭综合管理部提供的工作餐券到员工餐厅用餐。
客 餐: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在客餐厅内用餐。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 第四条 基本原则
1、“厉行节约,事前申请,分级审批,合理开支”原则。 2、严格控制陪客人数。 3、接待对口的原则。 第五条 审批办法
一、因正常业务需要招待外部来客时,应事前向综合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填写《食堂招待申请审批表》,经各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批准后送综合部,以便综合部提前做好备餐工作。
二、因工作外出或无法填写申请表时,由招待申请人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有关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招
待,事后补办申请手续(即填写《食堂招待申请审批表》,无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限额只准一事一用,不得互相套用。 第六条 食堂招待费结算标准及办法
1、因工作关系,外单位普通来客(含应聘人员),一律用工作餐招待。工作餐标准为10元/餐/人(中、晚餐),早餐元餐/人。
2、招待公司客户或一般来宾来客,餐费以30元/餐/人(不包含酒水),以自助餐的形式供给。陪同人员每人每餐从餐卡结算10元,另外20元/餐/人由综合部与公司结算。
3、公司内部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员工聚餐,以原料采购成本加价一倍计算(不含酒水),由各部门与综合部结算。综合部提供收据作为结算凭证。
第七条其他:
1、本办法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计财部负责解释并完善。 附件:《食堂招待申请审批表》
食堂招待申请审批表 用餐日期 用餐人数 陪客人数 申请人 用餐类型 工作餐 客餐 其他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合计金额: 其中酒水: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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