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处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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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确保管辖范围内消防系统故障后及时排除,做好相关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 范围
适用公司管辖范围消防系统故障处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消防系统故障处理及信息收集统计部门,由工程部经理每月检查
消防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和跟踪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处理的消防故障信息。
3.2 正常办公时间,由物业部助理对监控中心所报的故障或火灾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跟进
处理现场信息并负责跟进落实消防设备故障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3 非正常办公时间,由安全部负责对监控中心所报的故障或火灾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跟
进处理现场故障。
3.4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负责监控和消防设备故障信息的受理、判断、登记、通报、报
修及跟踪处理等工作。
3.5 中心负责人负责启动三级消防故障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 4 故障处理要求
4.1 消防设备故障信息来源及处理方式
(1)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根据消防监控设备反馈的故障信息,按本指引做好跟踪处理。 (2) 日常物业巡查过程中在现场发现的消防设备故障信息,不能现场及时处理的,应通知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由当值人员做好登记、报修和跟踪处理。
(3)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所发现的故障信息,由检测人员跟踪处理,但必须通知监控中心当
值人员现场设备故障情况、处理结果和完成时间,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做好登记。
4.2 消防设备故障的处理时限
(1) 一般故障:故障确认后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处理完并恢复正常运作。
(2) 紧急故障:故障确认后,1小时内到场,一般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并恢复正常运作;
疑难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并恢复正常运作。
4.3 消防设备故障危险防控要求
(1) 一般故障经确认后,当值安全员、保安领班岗接通知后应到现场了解故 障可能导致
的危害,检查消防是否存在隐患,并告知消防设备故障区域的租客、业主或办公人员消防设备故障情况,注意消防安全和维修完成情况,物业部当值人员和保安队巡查岗在巡查时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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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H-8.6-02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处理指引 生效日期及版号:2016,A
(2) 疑难故障经确认后,除应履行一般故障防控要求外,还应上报工程部和物业部经理,
工程部和物业部经理应在接报后立即到现场查看,确认安全检查、防控、知会等工作是否落实,确保设备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前现场防控工作安全、有效。
4.5 消防监控室当值人员对消防故障的处理要求
(1) 当值人员在当值期间收到消防设备故障的信息时,必须第一时间清楚的了解消防设备
报故障的时间、详细地点、故障状态、故障类别,并做出故障级别判断,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上做好记录。
(2) 消防监控设备发现的故障信息,正常办公时间立即通知故障所在区域的物业部当值人
员或安全员,非办公时间的通知巡逻人员,在联系不上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物业部保安领班到现场跟进确认。
(3) 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在通知人员到现场验证及现场验证回复前应密切留意故障是否有升
级或扩大的情况,原则上故障确认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分钟内收到确认并回复确认结果,如现场的故障在收到回复前有升级或扩大的情况,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应立与前往确认人员取得联系告知故障升级或扩大情况,并通知物业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4) 在收到故障跟进确认人员的现场回复后,应根据现场确认情况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
处理记录》做好故障时间、详细地点、故障状态、故障类别、故障级别和现场跟进确认人员的记录。
(5) 故障确认后,通知工程部当值人员,告知故障的详情和要求修复时间及对方的回复,
在《值班日志》上做好故障记录序号、通知消防维保单位的信息、要求回复时间、维保方接电话人员的姓名、电话及对方回复等信息。
(6) 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消防设备故障信息必须与人员对消防设备故障的地点、类别、
级别清楚和目前跟进处理情况等进行口头与书面双交接,确保人员两清楚(口头交待清楚,书面记录清楚)。
(7) 当值人员对上班交接的消防设备故障的跟进处理情况必须在本班跟踪故障跟进处理情
况,并在《值班日志》上做好消防设备故障记录序号和跟进情况记录。
4.6 工程部当值人员对消防故障的处理要求
(1) 正常上班时间工程部在日常巡检或维保过程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经确认后及
时做好《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并组织人员处理和向消防监控中心通报发现故障情况和预计可完成修复时间。
(2) 工程部当值人员收到消防监控中心确认后的故障记录后,及时做好记录并安排人员跟
进处理,如需维保单位跟进处理的应及时做好故障申报和记录申报时间与维保单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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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H-8.6-02 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处理指引 生效日期及版号:2016,A
受申报经办人的记录和向消防监控中心反馈跟进处理情况及预计可修复时间。
(3) 非当班时间工程部当值人员收到故障申请信息后,应立即跟进处理,如不能处理的应
及时回复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并协助安全部当值领班做好故障未修复期间的安全防控措施,下班时做好跟进处理情况的交接。
(4) 根据故障的级别,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工程部跟进人员应及时向工程部
经理汇报,由工程部经理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和协调处理。
4.7 工程部经理在接到关于消防设备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修复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跟
踪原由和了解故障未修复期间的安全防控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组织技术力量或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如需委保单位维修,故障申报后对于无特殊原由而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维修的,应按合同的约定追究维保单位的违约责任,并直至故障得到处理和恢复正常运作,并将跟踪处理的结果回复监控中心当值人员。
4.8 正常上班时间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记录除消防监控中心和工程部要及做好记录
外,还应及时通知当班时间的安全部安全员、物业部当值人员,由物业部当值人员和安全员在现场巡查期间重点注意故障可能造成的消防隐患,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做好工作交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非正常上班时间通知安全部当值领班和巡逻员,并由当值领班组织做好故障修复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4.9 消防设备管理岗必须每日审核当班及上一班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和《值
班日志》,对未处理完毕的故障记录应给予跟进,并在跟进结束后在故障记录上做好消案记录。
4.10 工程部经理和安全部经理每周应不少于一次审阅本部门记录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
理记录》或《值班日志》,监督与指导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安全员、工程部负责班组对消防设备故障的跟进处理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 支持文件
序号 5.1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文件所属子模块 版号及修改状态 6 记录表格
序号 6.1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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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表格编号 记录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版号及修订状态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值班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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