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沟煤矿
巷 道 维 修 制 度
2014年10月20日
巷道维修制度
1、要成立巷修管理小组。技术科负责巷修措施编制贯彻,安全科负责巷道检查,不得出现连续3架支护损坏不进行维护的,断面不足的安排改扩。
2、所有巷道必须保证设计断面及规格尺寸。
(1)主副井自轨面不小于2米,井底车场至候车室距轨面不小于2.2米。
(2)采区运输巷道高度不小于1.8米,工作面进回风巷20米范围高度不低于1.6米。
(3)巷道宽度按矿车最突出部分计算,非行人侧大于0.4米,行人侧大于0.7米,人车顶角距巷道帮、距管路、电缆均大于0.25米,其它车距管路大于0.4米。
3、维修巷道必须报施工措施,严格按标准施工,出现偏差必须返工。 4、矿每月至少对全矿井巷道失修情况检查一次,对失修巷道及时维修,矿井失修量增加,要追究矿长责任。对危险巷道、无风、微风巷道要设置栅栏、警标或及时封闭。
5、必须安排足够的维修人员,根据失修情况,按千米巷道5—10人配备,由矿长负责。
6、每月对矿井巷道普查一次,普查内容包括巷道长度,支护形式、失修状况等,、全矿巷道失修率不准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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