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委员会
创建文明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要求以及中共宝兴县委办公室、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兴县创建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县城专项创建工作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硗碛工作实际,特制定《创建文明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着力点;以完善文化设施,改善精神文化生活环境为突破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素质,为构建和谐乡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乡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乡创建文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主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副乡长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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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委委员
创建文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党政办,由 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晓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和县委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传统美德和先进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2、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各村要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广泛开展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文明新风的宣传活动,引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重点要组织好传统“上九节”和经吓节,吸引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寓教于乐,使其在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中愉悦身心、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3、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评选活动。在县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下,本年度完成县级文明县级文明单位1个,文明村1个,每村1—2户文明农户,重点要抓好“五星文明户”创建活动,评选活动依照村推荐、乡决定、后公示的步骤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各村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一个争先进、学先进、促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3月)
1、召开创建文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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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全乡动员大会,要求各村各单位健全精神文明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3、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民心。
(二)创建阶段(4月—10月)
各单位、各村根据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的标准,切实抓好创建工作。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思想的宣传; 2、各村和各单位树造一到两个典型;
3、各村要创建10个以上的文明户创建点,力着集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
(三)推荐阶段(10月-11月)
1、各村开展自评活动,对符合文明农户创建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查推荐,并于11月31日前向乡文明办报。
2、各单位、各村对照评选标准,准备好创建材料,于11月30日前以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向乡文明办申报。 (三)验收阶段(12月份)
乡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会议集中研究评比,最后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总结表彰(12月份)
乡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召开总结大会,对乡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的获得者进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自觉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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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文明氛围,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2、落实目标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根据全乡的总体部署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
3、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注重实际效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同时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
乡委员会
2012月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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