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我校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要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适应新一轮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教导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
二、各班要召开一次全体学生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传达本通知精神和活动注意事项,特别要做好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及行为习惯教育工作,也可采取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三、活动安排:日程安排见附表。接送学生的车辆于活动的当下午1:30分到达学校,下午3:30返回学校,请各班做好学生接送工作。
四、学校要把学生参加情况列入班级的综合考核中,扎实推进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
附件:壮岗镇中心小学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安排表
壮岗镇中心小学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
壮岗镇中心小学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安排表
序 日 期 号 1 2 2011.10.27 2011.10.27 四年级 五年级 学 校 数 98 158 二个班 四个班 学生备注 注:活动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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