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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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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中不受损坏和变质,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作业。 3. 职责

3.1. 仓库:负责组织和管理仓库的各种物料、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作业。 3.2. 品质部:负责对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作业进行监督。 3.3. 工程部:负责制定产品包装规范和防护要求。

3.4. 制造部:负责产品加工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包装和防护作业。 4. 管理程序及内容 4.1. 搬运要求

4.1.1. 根据物料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运输方式及防护措施,注意物料放置方向及各层之

间防护材料的放置,保证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变质、碰撞、划伤、挤压、受潮、污染等。

4.1.2. 不同品种或规格的物料须分批搬运,避免引起混料、错料等现象,成品、半成品、

铜线等物料应堆叠稳当、轻拿轻放。

4.1.3. 对人力无法执行搬运时,应考虑予以分散包装或运用适当的手推车、叉车等搬运工

具,各部门、车间应对其所使用的搬运工具进行性能维护与保养,以预防搬运之意外损害。

4.1.4. 任何搬运过程的装卸必须将物料按其外形规则叠放整齐,严禁随意堆放. 4.1.5. 化学品的搬运按《化学品管理与作业说明书》相关要求执行。

4.1.6. 车间内半成品、成品的转移搬运必须使用物料周转盒,必要时需用物料周转车。 4.1.7. 仓库在物料搬运调整时,必须按照《仓库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先进先出作业。 4.2. 贮存要求

4.2.1. 物料按特性不同存放于不同的区域,化学品单独存放于化学品仓。

4.2.2. 一般物料存放在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的场所;一般物料的储存条件按《物料储

存时效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物料按相应的要求储存。

4.2.3. 物料贮存应遵循:重量重、体积大、不易搬运的物料放在下层,重量轻、体积小、

易于搬运且常用的物料放在上层,重量轻、使用频率较小的物料放在顶层。

4.2.4. 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贮存必须按照先进先出,适时进出的原则存放。 4.2.5. 物料堆码时,不允许超过划定的地标线,不允许占用通道;成品、骨架不超过180cm,

磁芯、铜线、化学品不超过120cm。

4.2.6. 在制半成品:贮存有生产车间直接存放在车间暂存区内,存放的在制半成品必须有

产品名称、数量、检验状况等标识。

4.2.7. 物料储存期限的管理按《物料时效性管理办法》执行。 4.3. 包装要求

4.3.1. 成品的包装,由制造部包装员按相应的成品包装规范进行包装,外箱上需贴附“物

料标识卡”,“物料标识卡”上需有品名、型号、料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且应清楚正确,经OQC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3.2. 原物料包装应完整规范,标识清楚,没有破损,经IQC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4. 产品防护

4.4.1. 所有产品(成品、半成品)和物料不准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必须装在合适的容器(纸

箱、吸塑盒、周转盘等)内或放在料架上。

4.4.2. 仓库内要有醒目的防火标识和足够的消防器材。保管员应做到在每日下班前对库房

全面检查,消灭事故隐患。

4.4.3. 所有在库成品和物料不允许直接暴露于空气中,必须包装封口储存;制造现场在制

物料需放置在周转盒内,超过一天以上不使用的物料作适当防护,不允许直接暴露于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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