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学习新《平安生产法》心得

通过学习新《平安生产法》,我感觉有以下四点新意:

一是树立了平安生产的“红线〞意识。新的《平安生产法》,坚守“开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开展决不要带血的gdp,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平安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平安理念,建立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的平安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平安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平安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开展。

二是表达了平安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平安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平安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那么。新《平安生产法》重新明确了平安生产的十二字方针。同时,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这是新《平安生产法》在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做好平安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根底,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开展方向,社会监督是保障。

三是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新《平安生产法》规定: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平安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这样就给平安监管部门撑了腰、提了气,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中有了法律依据。

四是加大了对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违法本钱太低,缺乏以震慑企业,是近期发生的平安生产重大事故的原因之一。新《平安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分力

1 / 2

度。确立了有错必罚原那么,对平安生产所有违法行为,均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凡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罚款的“起步价〞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也就是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XX万。也就是说“封顶价〞从原来的500万元翻番至XX万元,大大地加大了平安生产事故本钱,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

2 /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