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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承租位于 路 号 物业开办XXXXXX ,时至今日拖欠房租及物业费共计人民币 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加之停业后无法联系您及店铺负责人到场,特登报通知如下:
1、现依据贵我双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第 条第 款之规定,自通知见报之日起,我方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您所拖欠我酒店房租、物业费及滞纳金和罚息,请予201X年12月30日前付清且自行搬离;逾期我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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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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