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案件受理登记表 案件来源 受 案 时 间 当 事 人 情 况 □投 诉 □举 报 □检查发现 □上级交办 □其 它 单位名称 或 者 个人姓名 案 发时 间 名 称 □单位 地 址 姓 名 □公民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联系 方式 案 发 地 点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 务 性别 联 系 电 话 年 龄 案情 记录 经办 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办案机构 负责人意见
***违法违规案件立案审批表
字 [ ] 号 姓名 个人 当 事 人 单位 地址 案 由 发案时间 案 情 简 介 电 话 住址 名称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所在单位 案件来源 案件 承办 人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办案 机构 负责 人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凡需要按一般程序、听证程序进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立案。
***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
***字 [ ] 号
:
根据 ,你在 ,涉嫌存在 行为,为查明事实真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一)请你于 年 月 日之前到配合调查并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请携带(或准备)如下资料:
1. 身份证 ; 2. ; 3. ; 4. 。(二) (三)
执法机关:(公 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1.被调查人员或被调查单位一般为当事人,特殊情况需要调查与本案相关人员或单位的也可使用本文书;2.被调查人为个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可委托其他代理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调查人必须出具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或文件。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
***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案 由: 当 事 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或单位地址: 电话: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检查地点: 被检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邮编: 与本案的关系:
见证人: 检查人: 执法证件号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执法证件号 工作单位: 现场检查情况:
被检查人对上述检查(勘验)笔录的意见: 。 被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理由: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进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 页 共 页
***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
案 由: 当 事 人: 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住址(或单位地址):电话: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分 询问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或单位地址: 邮编: 与本案的关系:
询问人: 执法证件号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执法证件号 询问内容:告知:我们是***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现对你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调查,你依法享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同时你
应如实回答被询问的问题,你是否明白? 答:明白。
问:你因何事来到我支队?
答:
第 1 页 共 2 页
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行政执法
调查询问笔录尾页
被询问人对上述询问笔录的意见: 。 被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拒绝签字的理由: 。 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
注:1.进行调查询问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出示证件。
2.由被询问人在每页同时注明“此记录属实”字样;如有涂改之处,请被调查询问人在涂改之处按手印或盖章或签名。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字 [ ] 号
:
经查明,你(单位)于 的行为,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我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执法机关(公 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字 [ ] 号
:
经查明,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存在 的行为,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现我机关责令你(单
位)于 年 月 日前对 改正,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执法机关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执法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
***行政处罚告知书
***字 [ ]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存在 行为,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机关依照《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单位)对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到 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执法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
***行政处罚意见审批表
案 由 姓名 当 事 人 个人 住址 名称 单位 地址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案件来源 所在单位 调查 结论 听证、集体研判的结 论和意见 办案机构 负责人处 理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附:调查笔录、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听证报告书和案件集体讨论笔录等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字 [ ] 号
(个人)
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 址: (单位)
被处罚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 一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 的行为违反了《 》第 条第 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依据《 》第 条第 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 。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 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时发生法律效力。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无合法依据,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 章)
二○一二年 五 月 二十二 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
送 达 回 证
案 由 送达文书 名称及文号 被 送 达 人 (当事人) 送 达 地 点 代 收 人签字 送 达 日 期 送 达 方 式 邮 寄 日 期 挂号信号码 拒 收 理 由 见证人签字 送达人签字 备 注 代收人和当事人的关系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注: 1.送达文书应交给被送达人本人,如被送达人本人不在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属或
所在社区、单位负责人代收。
2.如系代收,收件人应在代收人栏内签名或印章,并注明与被送达人的关系。 3.被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不签名、印章时,送达人可邀请其基层组织或其他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书留在其住处,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和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4.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被送达人下落不明的,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6.应在七日内将送达文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执法结案报告
个人 当事人 单位 案由 姓名 住址 名称 地址 所在单位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案件来源 案件概 要及办 理简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字 [ ] 号 执行情况 □自动履行 □复议结案 □诉讼结案 □强制执行 办案人 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办案机 构负责 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机 关负责 人意见
***行政执法处罚案卷
资料(证据)文 书 格 式
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证明自然人身份的,复印件需有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视听资料证据
收集时间 收集地点 收集方式 证物照片粘贴处: 证 据 照 片 收 集 人 拍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拍摄地点: 拍摄内容: 拍摄张数: 共 张 第 张 拍 摄 人:
***行政处罚案卷封面
归档号 年 度 字第 号 ***行政处罚案件 立案机关 卷 宗 立案号 案 名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咨询活动案 单位名称或当 事 人 单位地址或个人住址 办案 人 员 立 案 日 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立卷人 验卷人 结 案 日 期 个人姓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保存期限 至 年 月 日 卷内页数 页
***行政处罚卷宗目录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页 号 备 注
***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被保存证据人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 保存时间 案 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保存地点 保存证据 数量种类 先 行 登 记 保 存 证 据 理 由 案件承办人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办案机构负 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负责人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字 [ ]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涉嫌存在 的行为,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的下述物品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 方式,存放于 。
编号 1 2 3 4 5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生产日期 生产单位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号: 联系电话:
执法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交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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