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运行人员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违反规程乱操作;
二、不准离开岗位乱走动; 三、不准外人随意乱闯入; 四、不准在车间喧哗吵架; 五、不准在班前班中喝洒; 六、不准在机房晒衣挂物; 七、不准值班时看书读报;
八、不准靠近转动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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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准带小孩及外人上班;
十、不准赤脚赤膊进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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