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用具不应超期使用。 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挡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 缘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2)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应代替一般雨靴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3)绝缘垫和绝 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4)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5)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6)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 检查结果 安全用具管理 安全用具管理 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 接地电阻、 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 定期检(复)查表;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绝缘胶垫铺设 挡鼠板 应急照明灯具 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 门窗的要求 用双向开启门。 配电室 通往室外的窗应装有纱窗。 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用具不应超期使用。 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挡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 缘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具有架空进出线的变配电室应备有登高工具,如:(安全带、脚扣、升降板、紧线器、竹(木)梯、尼龙绳等),除每年试验检查一次外,每次使 用前均应进行检查。 安全用具管理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二) 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应代替一般雨靴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 场; (三) 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四) 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 (五) 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六) 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使用安全标志 禁止类:禁止合闸、禁止攀登、高压危险;警告类:止步、高压危险;准 许类:从此上下、在此工作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场地平整,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 和私人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 变配电室、值班室要求 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不应带入食物及储放粮食,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 寝具、灶具,并应有防止小动物的安全措施; 持证上岗 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 格,方可上岗作业。 门禁管理 非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变配电室时,应经值班人员许可,并 办理登记手续。当需要进入设备区时,应有值班人员监护 金属框架接地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与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 作好标识。 箱盘内开关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和动 作时间按设计要求。 配电箱、柜 漏电保护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定期自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 检 建立动作记录。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必须定期操作实验按钮,检查其动作特性 是否正常。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实验次数。 配电箱、柜1米范围内不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 应有物品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挡 电气线路敷设 一般环境下布线 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当导线垂直 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 (一)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取防漏电保护接地 (二)PE线若明设时,应选用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铜芯线,不得使用铝芯线 (三)PE线若随穿线管接入设备本体时,应选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芯线或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铝芯线 (四)PE线不得搭接或串接,接线规范、接触可靠 (五)明设的应沿管道或设备外壳敷设,暗设的在接线处外部应有接地标志 (六)PE线接线间不得涂漆或加绝缘垫 固定用电设备 保护接地 接地、漏电保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 护装置 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插座 使用要求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不应从带插座灯头上引接电源供给电器。 临时线路使用必须经过审批,一般使用期限为过15天,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使用期限 临时用电 漏电保护装置 线路敷设 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装置设置及安装规范,室内不低于2.5m ,室外不低于4.5m,道路上方不低于6m。 现场使用 (一)手提式照明使用36伏(二)危险环境携带式电动工具使用36伏(三)金属容器内使用24伏(四)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六)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