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尽职尽责地开展好各类保险的医疗服务监督、指导工作。
2、通过多种形式向医务人员及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及其管理规定。
3、应经常与医疗保险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新政策,协调好与医疗保险部门的各项事宜。
4、对来院就诊的参保病人做好相关登记,严格监督、指导各类参保病人的住院标准,严格填写《门诊手册》的相关内容,杜绝换病种、谎报医疗结论等现象发生。
5、负责指导、教育医护人员遵守因病施治,并在月例会上进行反馈、通报。
6、负责对新增设药品、诊疗项目的申报和微机相关诊疗信息匹配工作。
7、做好大型仪器(CT、彩超、CR)等检查阳性率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8、严格执行参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做好参保患者的医疗服务终结时的结算工作。
9、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和网上填报医疗保险部门批准审定的各种专用表、册、处方、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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